内容包括:修订工作的基本情况、修订的基本原则、基本规定理解与强制性条文、地基岩土的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地基计算、山区地基、软弱地基、基础、基坑工程、检验与监测、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配套使用条件。
.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
本规范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黔建科通[2013]529 号 文件要求,总结了《贵州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22/45-2004) 使用情况以及工程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有关标准、规范,经多 次讨论审查、广泛征求意见,修订而成。
适合在贵州或者卡斯特地貌地区使用,由贵州省建设厅联合贵州各勘查设计单位在贵州地区制定的地基基础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广东省建委粤建函[1999]312 号文的要求,由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设计、勘察、施工、检测和教学单位对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91)进行修订而成。本次修订的原则是:重大问题应与工程建设标准强
本文档为:DGJ08-11-2010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包括:总则等
地基基础沉降计算,常规做法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方法,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易于了解。
湖北省现通用的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岩土分类及工程特性指标;天然地基的设计计算等14项。湖北省建设厅提出,湖北省建设厅归口,湖北省建筑科技研究设计院为主要起草单位。本人具有该规范电子版的转发权。
上海市《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意见稿,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市建筑、市政、港口和水利工程的地基基础(包括地下工程支护结构)设计。
本文档为:DGJ32 J 12-2005 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根据建设部落实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要求,依据地震局修编的灾区地震动参数的第1号修改单,相应变更了灾区的设防烈度,并拟增加部分条文的修订,合计改动28~29条,其内容统计如下: 1. 灾区设防烈度变更,涉及四川、陕西、甘肃,共
本次修订后共有14章12个附录。除了保持2008年局部修订的规定外,主要修订内容是:补充了关于7度(0.15g)和8度(0.30g)设防的抗震措施规定,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调整了设计地震分组;改进了土壤液化判别公式;调整了地震影响系数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基施工;5.基础 施工;6.基坑工程;7.降水;8.土方工程;9.边坡工程
持力层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未考虑下卧层对持力层地基承载力的影响。(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3.0.2 《上海市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GJ08-11-1999》4.2.5)
3.2.6 某工程的不均匀地基(部分为承载力高的原状土,部分为挤密效果差的松散填土或部分为粉土或砂石,另一部分为塑性指数较高的淤泥质土),选用置换率低的增强体(如碎石桩),进行地基处理。
深圳市地方标准,正在做湖北的项目可查阅相关基桩检测要求,单桩承载力检测,桩身强度及完整性等,各检测的检测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