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聘用乙方,乙方在甲方生产及施工区域内进行工作,为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
本资料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与法律责任,些建设单位利用其在工程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优势,在招投标中压价,甚至将工程发包价格压到低于成本价格;有的为降低成本,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向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提出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服务项目能优质按时完成,特签订如下合同: 工程项目: 清洁区域:
能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能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能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安全防护设施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细化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季节性和针对性施工方案,并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单,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提出审查意见。
认真落实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对工地认真检查指导,做好各项本质工作,全面负责对各班组的安全技术的交底以及施工方案的实施。完成项目部按排的各项工作。
参加施工用电、外脚手架、建筑施工垂直运输设备等专项方案的编 制,并组织实施,确保安全防护设施与进度同步。
应加强对新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他人意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监理依据旁站监理方案的要求施行。具体旁站人员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安排;每人每次连续旁站监理时间不宜超过八小时,若旁站持续时间超过八小时,应分批指派人员进行旁站监理。
内容简介 关于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的争论 多年来,关于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是否承担安全责任,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监理的职责和权限是由建设单位的委托授权而获得的,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
本工程为使本公司规范化管理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