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进一步明确参与工程各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利,特制定本协议。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承包单位按承包合同的约定填报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质量合 格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承包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 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站是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工作机构,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和日常事务
本资料为某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材料。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材料、设计文件材料、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检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施工事宜未明晰,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合同包干总价等条款补充协议如下文件,值得参考。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共分四大类:A表类(承包单位用表)23个表式、B表(监理单位用表)5个表式、C表类(设计单位用表)3个表式、D表类(各方通用表)2个表式
本资料为某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220kV普吉~上峰送电线路工程,线路总长13.5公里.线路普吉变至昭宗变为双回路架设,长度为12.4公里,杆号为AN1~AN30,计30基铁塔;特种基础施工工程AN1-AN3、BN1、BN5-BN12塔基;锚杆静压桩:AN1-AN3、BN
本资料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格式合同后的补充协议,对施工过程中的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一步的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WORD格式,共25页。 第1条 工程承包范围 1.1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含外墙贴面砖及屋面工程、室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承包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规定的工程范围。具体承包范围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规定的内容为准。
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基价表:第一册 建筑工程、第二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涵盖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的全部表式,并根据电力建设工程特点,增加了部分表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