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落实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要求,依据地震局修编的灾区地震动参数的第1号修改单,相应变更了灾区的设防烈度,并拟增加部分条文的修订,合计改动28~29条,其内容统计如下: 1. 灾区设防烈度变更,涉及四川、陕西、甘肃,共
本次修订后共有14章12个附录。除了保持2008年局部修订的规定外,主要修订内容是:补充了关于7度(0.15g)和8度(0.30g)设防的抗震措施规定,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调整了设计地震分组;改进了土壤液化判别公式;调整了地震影响系数
针对汶川地震暴露出来的实际震害情况,结合2008 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调整,探讨建筑物抗震设计理念,以及建筑结构设计工作中应该引起重视的几个问题,以利于今后的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工作。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6旧规范,但其中对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石油气储罐的消防水量有更具体的说明,仍可作为参考。
抗震规范是结构设计所用规范里面出场频率最高的一本,基于此,小编再重新解读一下2010版抗震规范,新规范的要点以及旧规范的区别,希望能给广大网友带来帮助。
本附录仅提供我国抗震设防区各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的中心地区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时所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 注:本附录一般把“设计地震第一、二、三组”简称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 A.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建筑结构的可靠度直接关系到房屋建筑使用者的 生命财产安全o是历来建筑结构设计标准必须首先面 对和需要审慎解决的重大课题∀建筑结构可靠度也是 一个国家综合性技术经济政策问题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