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程存在下列问题,不符合消防规范或我支队建审意见:1.防火门未安装闭门器和铭牌,且未提供市场准入证;2.员工宿舍楼疏散走道及封闭楼梯间内未应急照明灯,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2.6条之规定。
消防工程是一项牵扯到各个专业的综合工程,其验收工作的牵扯面也很广,针对高层建筑消防验收中的常见问题,消防老法师做了汇总如下,盟友们不妨拿去对照参考,缕缕“消防验收找问题”的头绪。 一、建筑防火 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 1、给水管道穿越楼板、墙体部位未封堵。
在消防验收中关于防火门,是否每个防火门都需要一个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是否可以大代小,即18*21的防火门是否可以代替15*21的? 关于防火门,18(宽)*23(高)的防火门上部分封上改变成18(宽)*21(高),那需要提交哪个尺寸的防火门型式报告?请指教。
本人设计一个小区的工程,单体部分均属于18层住宅楼,每栋楼均有负一层半地下室,地下室面积为300平方,里面分成若干个储藏间,建筑防火规范规定超过500平方的地下室要作喷淋系统,而高规7.6.4条规定,易燃的地下室要做喷淋系统,而原先地下室本人均按非可燃物储藏间设计,故没设喷淋系统,现在图纸已出,关于消防部队的意见希望百合大家探讨一下: 消防队提的主要意见是:"地下室为何不做喷淋灭火系统,要在说明中说一下" 那么对于消防队的这条意见因做如何回复? 回复方案有以下几点: 1.重新在地下室补上喷淋系统,那么这样做很不现实. 2.将储藏间改为 非可燃物储藏间,但是这个也不是说改就改,万一以后住户藏了可燃的东西. 3.将地下室改为自行车库. 本人没有更好的办法,希望同行给我一些意见!非常感谢!
向大家请教有关报建和验收的问题项目的消防验收是分为土建验收和二次装修验收对吧我想知道的是土建验收时有什么要求,也就是土建验收的时候,项目消防工程要完成到什么程度,比如是否要安装好所有消防设施等。如果有相关规范或文件还请不吝指教,万分感谢。
论文简介:建筑消防验收内容及程序建筑消防验收内容及程序 投稿网友:chenhuanjun 上传时间: 2013-07-19
如图,有路边一排4个项目,分别不同建设单位的。消防水池在A幢大家共用。现在AC已建好,BD未建,C赶验收交楼给业主,A不赶时间的。可否C先进行消防验收还是必须等A一起吧消防水池完善好才能搞消防验收?
中表3.5.2关于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量,请问消防审查中提出同层使用水枪数目需要达到本表要求?做何解释?同本规范中7.4.6条要求同一平面有2支水枪的2股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既可.设计中为高层商住,住宅部分每层已设置3套消火栓,已经满足7.4.6条规定,请教: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量为计算消防水量时使用,为何此处要求每层使用水枪数达到表3.5.2中水枪数量? 关键是如何回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文件精神,全国各地正在开展紧张的消防审查、验收工作职能移交工作,住建部门积极地与消防部门对接移交事宜。以下是杭州市建委协同消防局举办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培训会中总结的关于“消防验收怎么验及验什么”的问题,其他地区的情况大同小异,大家可作参考。 源自丨杭州建设(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杭州市建委举办全市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培训会,市建委责任处室和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验收人员约70余人全程跟班学习。 据悉,本次移交的主要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四项内容,小编从培训现场带回重点内容,以问答形式分享给大家。 Q:哪些项目竣工后需要申请消防验收?A: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竣工后申请消防验收:
本人非专业人士,很不容易看到有个这么好的论坛,相信有众多专业人士,希望你们能给予我一点解答:附图的三张照片是我家门口的消火栓,按照国家标准GB14561-2005《消火栓箱》的要求,消火栓箱门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60度。我也知道这是对消火栓箱的要求,但我家门口的这个消火栓由于是安装在门和墙之间,是肯定不能开启超过160度的,在这种情况,是否符合规范呢?此外,请专业人士看下,是否他这个安装还违反了其他规范呢?谢谢
本人做的工程地上为N栋高层住宅,地下一层为二类车库。车库和住宅楼梯均按二级负荷考虑,考虑到供电可靠性,车库照明和各住宅楼梯均采用双回路末端切换并外带自带蓄电池灯和强切点亮楼梯照明,小区配电房有发电机,保证了供电可靠性。可审图按GB50045-95第9.1.3条,要求消防应急和普通照明分开,跟他沟通说楼梯照明和车库照明属于普通照明,疏散照明和应急照明应和普通照明等分开,火灾发生时,双回路切换箱不能消防分励断电,自带蓄电池灯不能点亮,不能保证消防安全。我晕了。。。强切点亮的楼梯照明就不能算应急照明?按100%应急做又怎么了?我提JGJ/T16-92第11。8。9,他说部规大于行规~~~无语(确实如此)~~最后还是NO PASS,非要分出普通车库照明、普通楼梯照明箱和应急照明箱。大家来评评理~~~
本人做的工程地上为N栋高层住宅,地下一层为二类车库。车库和住宅楼梯均按二级负荷考虑,考虑到供电可靠性,车库照明和各住宅楼梯均采用双回路末端切换并外带自带蓄电池灯和强切点亮楼梯照明,小区配电房有发电机,保证了供电可靠性。可审图按GB50045-95第9.1.3条,要求消防应急和普通照明分开,跟他沟通说楼梯照明和车库照明属于普通照明,疏散照明和应急照明应和普通照明等分开,火灾发生时,双回路切换箱不能消防分励断电,自带蓄电池灯不能点亮,不能保证消防安全。我晕了。。。强切点亮的楼梯照明就不能算应急照明?按100%应急做又怎么了?我提JGJ/T16-92第11。8。9,他说部规大于行规~~~无语(确实如此)~~最后还是NO PASS,非要分出普通车库照明、普通楼梯照明箱和应急照明箱。大家来评评理~~~
某综合楼(一半为办公,一半为员工宿舍),体积不大于10000m3,三层,我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2001年版)第8.4.1条第五款之规定认为该楼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而当地消防局则根据规范第8.4.2条认为该楼应设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请各问同仁查一查手边的规范,规范的这两条规定该如何去理解呢?另我希望大家不要去讨论如何去迁就消防局的意见,而是来讨论对规范的理解,规范的制定是客观的,消防局的意见是主观的,如果我对规范的理解是正确的,而消防局偏要拨高该建筑的防火设计标准,我也就认了!
我所做的一个住宅小区的消防安装工程,连工带料一共才110万(以绝对的低价中标,利润甚微),硬在工地拖了一年半;上边不催时,工地一个人没有,上面催时,一下上十几个人,做下来基本不赚钱,到现在业主都快入住了,至今物业不接受(口头、书面催过多次;工程部推给物业,物业推给物业总公司,至今2个月了,一直没有信)。我把工地情况说一下,请水友们帮帮忙,怎么才能让他们接受!2009年3月1日进场施工,于2010年6月15日拿到了消防验收合格证,截止到2010年8月18日物业公司还没有进行交接(也没有接受的意向),我想请教各位水友,消防验收合格后,多长时间不接受就可以算是默认接受了(那个规范的那一条有这些规定)?
自己收集的,不是很全
朋友家买一新楼(5楼),因1、2层是商服所以想回家打开楼宇门就必须走这个12m多长的走廊才能上楼道。且3楼以下楼道里没有窗户,若是停电一片漆黑。想请问各位大侠这样设计规范允许吗,消防能给验收吗?
最新浙江省消防验收规范
一、水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1、主备泵切换的问题。虽然水泵控制柜由控制柜厂家提供,但个别厂家由于对消防规范的不了解或订货时没有提出要求,控制柜中没有提供水泵切换功能或切换功能无法实现,而施工人员在公司调试组调试前又没有发现,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