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去看了一下,发现消防管道安装的末端喷头的管道有很多进行了弯折,原因肯定是由障碍物或与其他管道相碰之类。想请教一下这种做法允许吗,如果有有什么危害。
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3.4条第3款规定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建筑等,且《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第7.1.7条规定宿舍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规定设计。其中一类高层建筑的宿舍和二类高层建筑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现在在做一个项目的宿舍里面设置了多联机空调,请问是否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例如;某大型楼盘我应该按照以下哪一种方法计算。 1、(电梯 排风抽烟 消防水泵 防火分区 应急照明)×需要系数 2、(电梯×需要系数 排风抽烟×需要系数 消防水泵×需要系数 防火分区×需要系数 应急照明×需要系数)×需要系数 还有问给题外话,如发电机容量高于800kW怎么解决这个容量过大的问题。
在消防验收中关于防火门,是否每个防火门都需要一个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是否可以大代小,即18*21的防火门是否可以代替15*21的? 关于防火门,18(宽)*23(高)的防火门上部分封上改变成18(宽)*21(高),那需要提交哪个尺寸的防火门型式报告?请指教。
有二个丁类单层厂房,室内设消火栓,市政供水压力2kg,不能满足充实水柱的要求,是否可以不设消防泵,依据是什么?我设计时未设,审图的一定要设,请各位帮助!
多层消防水枪应满足7M水柱的要求,对于七层底层为商店的住宅市政给水管很难满足要求,不知各位是否都设消防泵,水箱,而市政水压能满足生活用水压力要求。能否不设,对于‘多层消防外救为主,自救为附’是否可理解为消防车提供的压力满足水柱要求。敬请各位发表意见。
某两层工业厂房,层高6米,每层面积12000平方米,设室内消火栓并将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连成环状。因只有两层,拟只在二层楼板下布置一圈环状消防给水管道,一、二层消火栓分别接自该环状管道,这样既省去一圈环状消防给水管道(相对于在底部、顶部各设一圈环状管道),又避免底层大量环状管道埋地敷设。这样做合理吗?您这样做过吗?谢谢!
小弟暖通出身,消防才接触,几个问题不解,望大虾不吝赐教!关于消防设计的几个问题:1. 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室外消火栓的数量除了满足室外消防水量的要求外,是否还应包括满足室内消火栓和自喷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的数量?现做一高层。室外消防水量30l/s,室内消火栓40l/s(分高低2个区,每区3个水泵接合器),自喷系统26l/s(2个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设计8个,是否合适?位置如何设计?是否可以在接合器附近连续设几个室外消火栓?2. 室内消防水箱及增稳压设备:(1).一般临时高压消防系统,根据《建规》,底层建筑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水箱是否没有高度要求?而《给排水设计手册》中有“水箱的安装高度应满足室内最不利点处消火栓的水压和水量要求”和“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15L/s的建筑物,其消防水箱如不能满足最不利点灭火设备的水压时,应设气压水罐等增压设备”的条款,实际设计当中应如何掌握?(2).《高规》中第7.4.7条中“高度不超过100米的建筑物水箱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处消火栓的静水压力不低于0.07Mpa,而此压力不能满足最不利点处消火栓的水压及水量要求,如何理解?
本人要做一个小工程,要求不能有地下式建筑物,消防水泵的自吸成了问题,我想能不能用深井消防泵来解决这个问题,但又很少看到这种消防水泵,哪位见过,不防提帮我提供一些相关信息,谢谢!
现有一半球型花木展览大厅,建筑高度20几米,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7.1条的规定需设置闭式喷淋系统。但根据《自喷设计规范》6.1.1条,采用闭式系统的最大净空高度为8米,即超过8米就可以不用设置闭式自喷系统。两个规范出现冲突。我认为,根据实际情况而言,应该不用设置喷淋系统,不知各位师兄意见如何呢?
化工厂区的酸碱罐区,比如说HF、HCL、NAOH等并非易燃易爆物质,是否有必要要考虑要配置消防设施呢?请各位搞工业给排水的高手指教!
有一层印刷厂区消防布置,厂区布置室外消防环状网和室内消防,室内消防与室外消防引用相同水源,能不能取消室内干管,室内消火栓直接连在室外环状网上?我觉得这样室内既看起来不乱,又可以节省管材。请帮忙!谢谢!
最近做了个作图的设计。虽然做完了,但是自己看着很别扭。就是室外消火栓应该接到什么管路上面啊!我原来认为是应该接到消防水泵房出来的管路上的。至少消防水池储存的室外消防用水才有用。可是有人要求我把室外消火栓直接接到室外市政管路上,请大家给我问诊问诊啊!!急!!!
我在阅读《建筑防火规范》时遇到以下问题,不知各位师兄如何理解: 根据《建筑防火规范》“第8.3.1条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当......”。这里“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和“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究竟分别指的是什么呢? 另外,对于单栋建筑或小区建筑,市政给水管网一般只有一条。而要开两个接口向小区供水,意义好象不大。而且费用交高。不知道各位师兄如何理解?
一、做好小城镇消防规划的基本措施 (1)城镇的消防规划编制是基础,落实是关键,要做好这项工作一定要积极主动当好政府参谋,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要在政府领导下,成立以建委、规划、财政、公用事业、消防等相关部门的组织机构。各地从筹备规划的初步方案,到每个专题调研、规划编制成果及评审,都要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机构配合协作下工作。作为消防部门不但要当好政府参谋,还必须协助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尤其是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消防规划的有关内容。离开了政府领导,这项工作就不可能搞好。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委托规划设计院负责,消防部门可派出人员配合编制单位进行基础资料调查和协调,这样才能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各职能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消防规划编制应从实际出发,规划设计部门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充分研究,如: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公安部的《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省公安厅、建设厅联合制定《福建省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办法》、《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福建省消防条例、〈城镇消防
消防管道施工中四通可以用两个三通代替(例如50*50的四通可以用两个50*50的三通代替,只是管线走的方向有所改变),大小头可以用大一档规格的大小头代替(例如40*25的可以用50*25的大小头代替,只要总管上开口从40改为50,然后增加一段50的短管)。当然这都只是投机做法,毕竟这样做是伤材料的,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