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15—2003(2009 局部修改)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buiding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下行上给式系统设有循环管道时,其回水管可在最高配水点以下(约0.5m)与配水立管连接。定这个0.5m的依据是什么,如果小于0.5m或者大于0.5m会出现什么不利的情况。
谁有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我想需要个电子版的,请大家帮忙,我有急用!多谢大家!!如有情帮忙发到baishuang1228@163.com,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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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2009非常感谢能把流量的计算规定的这么全,以前作小区给水管网,管径计算总是很困惑。
4.3.3A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 我做的工程下层是卫生间。上层是卧室。排水立管正好穿越卧室这样可以吗?如果不行的话,难道要采用侧墙式通气帽方式吗?希望各位高手解答!!
论文简介: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2009修订版 绝对正规 有需要的可下载 投稿网友:songfei151 上传时间: 2013-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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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大于 0.45MPa ;2 静水压大于 0.35MPa 的入户管 ( 或配水横管 ) ,宜设减压或调压设施;这两条规定有什么关系?当满足入户管静水压力不大于0.35MPa的条件后,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还有可能超0.45MPa吗?
word版的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2009版,可以随意调整打印的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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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3.3.5条1 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大于0.45MPA。2 静水压大于0.35MP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宜设减压或调压设施。那么我们高层分区的时候到底是根据45米还是35米呢,求解???
引言:自《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以下称规范)出版以来是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建筑给排水行业的母规范。文章结合1997年版和2003年版规范对2009年版给排水设计规范中给排水修编部分内容做部分介绍和探讨。 一.给水部分: 1.用水定额和水压 1.1根据工程反馈的信息,宿舍用水时间特别集中,供水不足的现象主要集中在宿舍设置集中或相对集中的盥洗间和卫生间,用水定额qo、小时变化系数Kh偏小是主要原因之一。本次修编3.1.10条增加了宿舍和酒店式公寓的生活用水定额。 1.2规范表3.1.13删除了消耗水量大的软管冲洗方式的用水定额,补充了微水冲洗、蒸汽冲洗等节水型冲洗方式的用水定额。 2.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2.1用生活饮用水作为中水、回用雨水补充水时,不应用管道连接(即使装倒流防止器也不允许),应补入中水、回用雨水贮存池内,且应有规范3.2.4C条规定的空气间隙。3.2.3A条指出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2.2造成生活饮用水管内回流的原因具体可分为虹吸回流和背压回流两种情况,并针对两种情况做了解释和相关介绍。规范3.2.4条指出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内产生虹吸、背
GB50015-2003第57页,第4.3.18第4款中"水流偏转角不应大于90度"应为"不应小于",各位高手,对吧?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当生活饮用水不能保证用水需要,或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非饮用水作为大便器(槽)和小便器(槽)的冲洗用水。 生活饮用水不得因回流而被污染。 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必须以饮用水作为工业备用水源时,两种管道的连接处,应采取防止水质污染的措施。在连接处,生活饮用水的水压必须经常大于其他水管的水压。 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直接连接。 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开毒物污染区,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生活、消防给水合用的水箱(池),应采取防止水质变坏的措施。 生活或生活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水池、水箱的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底结构作为水池池壁和水箱箱壁。 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龙头时,应有明显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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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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