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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强化责任

    政府责任不容推卸 刑民责任应予重视 《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日前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的内容涉及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防止地表水污染、防止地下水污染、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据了解,与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的有些制度还需要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如地方人民政府的环境责任比较原则,需要进一步具体化和细化;水环境监测网络不完善,水环境状况信息发布不统一;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具体,需要进一步补充和细化;排污许可制度、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的实施仅限于重点水体,需要全面推行等。 政府对辖区水环境质量负责 超出总量指标暂停审批项目 以饮水安全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但频繁发生的水污染事件又让老百姓忧心忡忡。为进一步加强水污染的源头控制监管力度,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强化了政府的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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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全文)http://co.163.com/if_38507224_3.htm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2月28日网址:http://www.gov.cn/flfg/2008-02/28/content_905050.htm

  • 中国水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我国湖泊普遍遭到污染,尤其是重金属污染和富营养化问题十分突出。多数湖泊的水体以富营养化为特征,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在几大湖泊中,75%以上的湖泊富营养化,尤以太湖、巢湖和滇池污染最为严重。太湖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水质尚好,8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轻污染,特别是1987年以后,污染趋势更为严重,水体中有机污染指标和水体富营养化指标升高。到了90年代中期,以Ⅲ类水质为主,并开始出现了Ⅴ类水质,意味着太湖已被严重污染。巢湖流域目前仍处于富营养状态,11个水质监测点中,7个属Ⅴ类和劣Ⅴ水质。滇池在20世纪70年代水质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到了90年代,出现严重的富营养化,水质超出Ⅴ类标准,特别是氮、磷浓度很高,曾分别达到7.5、9.19 mg/L。由于昆明市及滇池周围地区大量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排入,致使滇池重金属污染和富营养化十分严重,作为饮用水源已有多项指标不合格,藻类丛生,夏秋季84%的水面被藻类覆盖。沿湖不少农村的井水也不能饮用,造成30多万农民饮水困难。由于饮用污染的水,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滇池特产银鱼大幅度减产,鱼群种类减少,名贵鱼种基本绝迹。

  • 黄河的严重水污染及其防治措施

    黄河是我国的第二大河,也是北方缺水地区的重要水资源之一。随着流域经济的高速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黄河水质污染日趋严重。尽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在督促厂矿企业对污染源进行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未能控制水污染迅速加剧的趋势。国务院批准的水利部“三定”方案,虽明确了水利部是国务院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的职能部门,但因部门间的职责不清而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控制水污染,有效保护水资源,就必须理顺各部门间的关系,分清职责,建立健全法规、条例,确保水利部门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和保护。 1黄河流域水污染现状 黄河流域废污水排放量与日俱增。80年代初年排放量21.7亿t,目前已达32.6亿t,10年间增加50%以上,致使流域水污染日趋严重。据近年来的水质监测资料评价,在黄河干、支流12500km的河长中,属I、l类水质的河长1750km,仅占13.9%;l类水河长Z160km,占17.2纬;IV类水河长428okm,占34.1%;v类水河长2010km,占16.1%;劣于V类水的河长2350km,占18.7%。与80年代初相比,

  • 淮河水污染防治与问题探讨

    淮河流域地跨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地处中原腹地,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是中国的七大流域之一。全流域面积27万km2, 占全国面积不到3% ,却拥有人口1.5亿, 耕地面积1300多万hm2, 均占全国总量的1/8。 15年前,养育着中国1亿5千万人口的淮河,曾经发生特大污染事故,干流形成的污染带长达70公里,造成损失上亿元。对这起事故的清理,揭开了淮河治污的序幕,我国政府第一项大规模污染整治工程由此开始。但经过15年的时间,淮河水污染依然存在。 1 水污染问题回顾及防治成果 过去,淮河流域山清水秀。“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江淮熟,天下足。”这 样古老的歌谣都是描述江淮流域的美丽富饶。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淮河流域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域水体污染日趋严重,最终分别在1989年、1992年、1994年爆发了全流域特大污染事件,而支流的污染事件层出不穷,有这样一首歌谣反映了淮河水质变化的过程:五十年代淘米洗菜,六十年代洗衣灌溉,七十年代水质

  • 水污染防治之规划落地与排污许可

    从1995年治淮计划开端,中国要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从“三河三湖”扩展到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一直是环境维护部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住建部、农业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联手拟定,在断定每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流域办理要点政策、要点项目、出资规模、施行保证方面,起到了提纲挈领的效果。在“水十条”公布以后,多部门联手治污的形式被必定下来,环保部改革环评准则和固定源发放排污答应证两项重大行动,给予流域治污计划,更明确地落地请求。请求计划上接空间布局、职业总量,下连要点污染源排污口操控请求,完好的拟定环境质量合格计划。 这一请求从头调动了地方政府对治污计划的热心和决心,期待着一个能落地的计划,为地方政府完结环境质量分些忧。如今,要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的准备作业现已完结,会集环保部计划院、环科院、卫星基地等单位的根底信息将全国水域划分为1900多个操控单元,每个单元既包含影响水质的各类污染源输入区域,又包含考核水质政策的水质监测断面,计划者经过树立污染源输入与操控断面水质间的输入响应联系,拟定多种达水质规范可供挑选的计划,经过出资效益优化断定治污方略。因为1900

  • 南昌出台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赣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80%以上、建立鄱阳湖湿地自然恢复区、在乌沙河上建两座跨河桥梁、居民阶梯水价将推行至南昌各镇……4月6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为全力打造“鄱湖明珠·中国水都”,南昌市制定了《南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将对水污染治理实施一系列措施,全面改善南昌流域江、河、湖水质。 【目标】 2020年赣江流域水质优良率达80%以上 根据《方案》,南昌市将从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全方位控制水污染物排放。到2020年,国家考核和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8.89%以上,其中,赣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以上,抚河流域、修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鄱阳湖南昌市湖区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平。 【监管饮用水】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2018年底前,国家考核的地基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省级考核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3%;2017年底前,完成国家和我省规定的

  •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环保工程之水污染防治工程

    环保工程之水污染防治工程

    水污染防治工程是防治、减轻直至消除水环境的污染,改善和保持水环境质量,合理利用水资源所采取的工程技术措施。

  • 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家评估座谈会专家发言汇总

    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家评估座谈会专家发言汇总

  •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胡锦涛主席令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胡锦涛主席令偶第一次上船哦,请各位大侠见谅!呵呵

  • 最高罚款100万 山西将实施最严格水污染防治条例

    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制定的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三项主要污染物综合排放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最高罚款达100万元人民币。

  • 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有关制度(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并将其纳入政府综合决策考核体系。在每年的市长环境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都将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中,包括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水污染防治的工程项目、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指标。2003 年又将COD 总量指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纳入了省委组织的“市(地)主要责任指标”考核体系中,有力地促进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二)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国家确定的污染物目标总量,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在总量分配上,本着实事求是、严格掌握、合理分配等原则,确保总量目标的落实,达到了以管促治,削减污染物总量的目的。2004 年的主要污染物COD 的总排放量比2000 年减少了1 万吨,其中工业减少了4.1 万吨,生活增加了3.1 万吨,基本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总量计划,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得到了有效控制。对重点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进行核定,限定其排放总量。如哈尔滨市制药总厂,每年投入7000 多万元用于企业污水处理厂运行

  • 环境工程手册-水污染防治卷

    高等教育出版社,主编 张自杰,一

  • 水污染防治PPP要发挥的财政引导作用

    公平、高效、共赢的财政支出政策,有利于引导地方政府率先推行水污染防治PPP模式,构建适当的社会资本盈利空间,提升环境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质量。为发挥财政支出的政策激励作用,推动水污染防治领域PPP模式顺利实施,应针对水污染防治领域PPP特征,着力强化专项资金引导功能、优化调整财政支持项目环节、系统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创新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首先,着力强化专项资金引导功能。水污染防治领域实施PPP模式,除市政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具有成熟的运作模式,在地方层面得到广泛应用以外,其他绝大多数项目类型,由于缺乏完善的盈利机制,尽管部分地区开始着手开展尝试探索工作,但目前尚无进入稳定运行阶段的成功经验可供借鉴。为引导水污染防治等薄弱领域顺利实施PPP模式,激励地方政府大胆尝试、勇于创新、打造亮点、引领示范、树立标杆,急需发挥财政支出政策的引导作用,尤其应强化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的激励功能。 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环保支出的主要形式之一。“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规模约746亿元,占中央政府环保支出的比例达45%左右。“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规模约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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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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