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500176-93
最新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2016 ),带条文说明,文字清晰
(一)楼梯的数量、位置、宽度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 (二)墙面至扶手中心线或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即楼梯梯段宽度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宽度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0~0.15m为人流在行进中人体摆幅,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在设计通则中说明: 楼梯梯段宽度在防火规范中是以每股人流为0.55m计,并规定按两股人流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0m,这对疏散楼梯是适用的,而对平时用作交通的楼梯不完全适用,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商场、剧场、体育馆等)主要楼梯应考虑多股人流通行,使垂直交通不造成拥挤和阻塞现象。如此,人流宽度按0.55m计算是最小值,实际上人体在行进中有一定摆幅和相互间空隙,因此本条规定每股人流为0.55m+(0~0.15)m,0~0.15m即为人流众多时的附加值,单人行走楼梯梯段宽度还需要适当加大,见图。 (三)、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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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008
请问下面这个规范是不是全国都要遵守?还有这个规范里面关于消防的漏电开关是不是强制使用只报警不跳闸的漏电开关?规范名称: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PDF版本规范编号:JGJ/T16-92主编部门: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08-01
那位大虾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多谢了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具体讲义,针对每一章节作了具体分析说明。
一起分享一下08年的电气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保证电气设施运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维护管理方便这些基本要求,是设计中必须遵守的准则;而注意整体美观,则是民用建筑设计的固有特性所决定的,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首先声明:也是在网易电气上面翻出来的,别人共享的,我积分实在是少,只好“借”来赚积分了。求各位不要鄙视我。如果有人已经发过了,就删了我吧唯一可以稍微心安的是,我粗略看了一下,这是北京照明学会“最新《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宣贯培训班”的资料,1月31日建设部批准的,正式规范在2008年8月1日实行,现在北京建工书店卖的最新纸质印刷好的规范还是2006年版的。和旧有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相比,取消了室外架空线路、电力设备防雷和声、像节目制作三章,增加了安全技术防范、综合布线、电磁兼容、电子信息设备机房和住宅(小区)电气设计五章,对其他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也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
最近出现的2008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用的着的可以下载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008,8月1日开始执行
现发2008版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与大家分享一下,兄弟姐妹们支持一把呦!!:victory: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之电气照明(图) 2008-8-18 15:25:08 来源:阿拉丁照明网浏览量:1129次 网友评论:3 条 摘要:在进行照明设计时,应根据视觉要求、作业性质和环境条件,通过对光源和灯具的选择和配置,使工作区或空间具备合理的照度和显色性,适宜的亮度分布以及舒适的视觉环境。 分页导航: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之电气照明(图) 节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0.1 一般规定 10.1.1 在进行照明设计时,应根据视觉要求、作业性质和环境条件,通过对光源和灯具的选择和配置,使工作区或空间具备合理的照度和显色性,适宜的亮度分布以及舒适的视觉环境。 10.1.2 在确定照明方案时,应考虑不同类型建筑对照明的特殊要求,处理好电气照明与天然采光的关系;采用高光效光源、灯具与追求照明效果的关系;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与采用高性能标准光源灯具等技术经济效益的关系。 10.1.3 电气照明设计应考虑下列要素
规范是前辈们用经验和汗水谱写出来,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和交替更新,必然要修订,当然我们要研究其内含因地制宜,不可盲目套用。对待规范我们要遵守也要敢于挑战。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HM版第一部分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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