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 第二节 自然排烟
刚找到的,拿出来大家共享
今天在网络上看到一位爱心人士分享的学习资料,现小编将其整理分享给大家,知识是共享的,我们大家一起学习成长。 高层建筑的防排烟设计,本应是暖通专业的范畴,但建筑师也应了解其基本原理,以便于工程协调与配合,也是注册建筑师考试的重要考点。关于防排烟设计的规范条文,读起来像绕口令一样,如果没有足够的实践经验,真还不太容易搞懂到底是怎么回事。 首先要明白防烟和排烟是什么区别,防烟就是防止火灾时烟气扩散,以免窒息,这就需要对房间进行加压送风,使里面空气形成正压,烟气就进不去了。机械防烟即正压送
自然排烟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 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以上均为本人转载,了解更多信息,欢迎关注暖通空调公众号:HAVC01
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以上内容均为本人转载精心研究,专业为上,欢迎大家关注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如下: 1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1.1的规定。 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 3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6 高层
一.建筑防排烟旳一般规定 1.1建筑中旳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PDF
建筑防排烟现在根据什么规范设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中公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废止,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4中只有说到设置防排烟系统的场所,没有具体设置的方法,而《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还没正式发布,那现在如果设计防排烟的话根据那本规范?请高手指点迷津。
因为刚刚接触这个行业,且没有人带,:Q 所以对设计建筑通风、防排烟这块很是陌生,最近看了狠多规范也设计手册,也看了很多图纸,但是还是处于迷糊状态:'( 所以想请教一下各位,谁能够总结一套设计的大概流程,并附简单的计算方法等。:$ 比如一个多层地下室,先分防火分区,然后划分防烟分区,然后计算排烟量,用什么公式或方法,然后计算什么这个样式。 可能比较麻烦 但是希望有空的老师们能够赐教:(
32层高层,下面两层及裙房是商铺,面积大于300平米,请问,按照建筑分类应该划为公共建筑吗?那么请问,地上3-32层住宅部分靠外墙的合用电梯前室及防烟楼梯间(已经能够满足自然排烟要求)是否应该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
高层建筑地下室面积大,层数多为1-3层,除大部分作地下车库处,常设置部分设备用房,如高低配电室,水池,下工事,则地下层还应设有有防进出风口部分(滤毒室、进风机房、密闭通道,消毒通道,扩散室、活门室等),因此,地下室集中了水电,通风空调大部分管线,特别是通风排烟管道,尺寸大,系统多,在工程设计中,有必要把平时通风管道兼作火灾时该区的排风排烟管,以减少地下室上部空间占用及风管用量,而排风排烟机合理组合及控制,对于火灾时排风排烟系统可靠地转换为排烟系统就显得很重要。1系统的划分通风排烟系统划分应结合建筑防火分区来考虑,做到既有利于通风系统兼作排烟系统,又不会出现排烟风管跨越防火分区现象。根据文献1,地下室在设有自动喷淋灭火设施时,防火分区面积为1000m2,可分成2个防烟分区,排烟量按60m3/(h•m2)计算,该防火分区排烟量为6000m3/h,而平时通风量按换气次数8h-1计算,层高(净高)按3.9m计,能风量为1000×3.9×8=31200m3/h。可见,平时通风量与火灾时排烟量相差约一半,而平时通风管主干管风速一般设计在8-10m/s,火灾时排烟风管风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
本帖最后由 wd19901217 于 2014-5-20 17:07 编辑 有一高层建筑,其地下室有一防烟楼梯间直通地下,具备自然排烟条件,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由建筑专业提供竖井,进行机械加压送风。然而,前室仅有一个,所开门为双扇门。1、如果按照计算方式,同时开启门的个数仍然按照2个吗(实际只有一个)2、如果按照《高规》,其加压送风量最少22000CMH,风量远大于保证余压所需风量,采用前室与过道间加余压阀的形式能否解决
高层建筑地下车库通风与消防排烟设计
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常见问题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高层建筑地下室面积大,层数多为1-3层,除大部分作地下车库处,常设置部分设备用房,如高低配电室,水池,下工事,则地下层还应设有人防进出风口部分(滤毒室、进风机房、密闭通道,消毒通道,扩散室、活门室等),因此,地下室集中了水电,通风空调大部分管线,特别是通风排烟管道,尺寸大,系统多,在工程设计中,有必要把平时通风管道兼作火灾时该区的排风排烟管,以减少地下室上部空间占用及风管用量,而排风排烟机合理组合及控制,对于火灾时排风排烟系统可靠地转换为排烟系统就显得很重要。1 系统的划分 通风排烟系统划分应结合建筑防火分区来考虑,做到既有利于通风系统兼作排烟系统,又不会出现排烟风管跨越防火分区现象。地下室在设有自动喷淋灭火设施时,防火分区面积为1000m2,可分成2个防烟分区,排烟量按60m3/(h·m2)计算,该防火分区排烟量为6000m3/h,而平时通风量按换气次数8h-1计算,层高(净高)按3.9m计,排风量为1000×3.9×8=31200m3/h。 可见,平时通风量与火灾时排烟量相差约一半,而平时通风管主干管风速一般设计在8-10m/s,火灾时排烟风管风速允许
关于高规 8.3.8 楼梯间宜每隔二至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一个。请问假如防烟楼梯间前室不加压,只对防烟楼梯间加压,楼梯间按2层设一个加压风口,那么不加压的那一层着火,他的前室起不到作用,即使他的上下两层风漏过来,我想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那么在前室不加压的情况下,每一层防烟楼梯间都加压是不是更好一点?
浅谈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中的规范应用 时间:2009-11-20 6:14:09 点击:22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是一项与现行消防法规联系紧密、政策*很强,技术*较复杂的电气设计工作。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建筑向高层发展的速度也随之加快,研究高层建筑的消防用电设计,是保证高层建筑安全使用的重要内容。下面,笔者就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高层建筑消防用电设计应遵循的规范 现行高层建筑消防用电设计应遵循的规范主要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以下简称“报警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以下简称“民规")等。三部规范对高层建筑的分类以及对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计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从各自不同角度来看,三部规范也各有侧重,有所区别。 二、高层建筑的消防用电设备 建筑规模越大,功能越多,消防用电的设消防工程合同
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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