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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图示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图示 第一部分

  • 关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讨论

    我在从事一栋超高层写字楼业主方工作,因涉及<<高规>>比较多,向大家请教及探讨以提高自身对高规的理解......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释

    论文简介:《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释,话说需要什么图集资料可以找我。。。 投稿网友:s3060107114 上传时间: 2013-07-23

  • 解读《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一、增加了两个章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 如何理解?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05)

    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 06SJ81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

    论文简介:06SJ81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 投稿网友:marschenwei 上传时间: 2013-09-04

  •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大家怎么看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2.1 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9.2.1.3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我的高层住宅为一类高层,一层均为商业每间两三百个平方左右, 请问该商业属于9.2.1.3条的营业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吗?

  •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6 高层

  • 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的一个疑问!!

    高规7.4.8.1条 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给水系统,其增压水泵的出水量,对消火栓给水系统不应大于5L/S;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应大于1L/S。我的问题在于,为何要对增压泵有水量限制?水量更大对消防喷淋系统难道不好么?还是因为配套设置的气压罐的原因?第二个问题是我现在在做的一个工程的的问题,指导我的工程师让我把消防和喷淋共用一套消防稳压泵和气压罐,请问此方案是否可行?

  •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还是地方的,有友吗?可谓是福利呀!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 总 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结合重庆市的特殊地形条件和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主要是明确坡地高层民用建筑在不同条件下的防火设计高度并以此进行建筑分类。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别确定之后,按照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执行。坡地建筑消防扑救场地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同时符合本规范要求。 1.0.3 坡地高

  • 民用建筑中庭的防火设计

    高规和建规上中庭的防火设计和自动扶梯等上下连通空间均是分开来讲的 并且中庭的的设计没有规定开口部位的设置要求,诸位探讨下。。

  • 民用建筑的电气防火设计

    知识点:民用建筑的电气防火设计

  • 2005年版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何变化

    2005年版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何变化

    2005年版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已经于上月实施了新规范拿到手,当然有许多变化的东东,可都是些枯燥的文字,不用时也不愿去查它。我建议大家能把自己的发现和体会都贴出来,以便我们在论谈上就学习了新知识了~~~~~~

  • 学习“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

    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姜文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1年,以下简称“高规”)局部修订已经完成,并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建设部为此颁布第361号公告。公告内容如下:“现批准《高层民用建筑没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1年版)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2、3.0.8、4.1.2、4.1.3、4.1.12、4.2.7、4.3.1、6.1.1、6.1.11(1、2、3、5、6)、6.1.16、7.4.2、7.4.6(1、2、7、8)、7.6.1、7.6.2、7.6.3、7.6.4、9.1.1、9.1.4(1、2、3)、9.4.1、9.4.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高规”是建筑给水排水专业较为关注的一本消防规范,下面就“高规”的局部修订做简要的介绍。1 局部修订的原因关于“高规”的局部修订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第7章“消防给水和

  • 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室的防火设计问题

    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室作停车场用途,请问该地下室应该按《高规》进行防火设计还是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

  • 将3T大师上传的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电略作修改

    将3T大师上传的GB50045-1995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05(电)参照新买的本规范略作修改。将黑体字及带下划线的部分补全。在此期待条文说明部分能尽快上传。谢谢大师!

  • 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

    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几点建议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对建筑物内的机械防排烟问题越来越重视,标准也越来越接近于发达国家。国家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也在逐年地完善各项条款。笔者在长期的工程设计实践中,认为《高规》(GB50045-95,2001年版)及《建规》(GBJ16-87修订本,含2001年4月局部修订的条文)中的有些条款还不够完善,在这里提出来与同行们探讨。1 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机械防烟《高规》关于机械防烟第8.3.1.2条规定:“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高规》关于机械排烟第8.4.3条又规定:“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排烟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正压送风系统,正压值应符合8.3.7条规定”,而第8.3.7条的规定是:“机械加压送风的余压,除计算最不利环路管道压头损失外,尚应有

  • 关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1.1.3条安全出口

    高规6.1.1.3条是指两个相邻防火分区的每个防火分区都只设有一个安全出口,防火墙设防火门连通时;一类建筑两个相邻防火分区之和超过1400平米,二类建筑两个相邻防火分区之和超过2100平米吗?如果两个相邻防火分区其中一个防火分区只设有一个安全出口,另一个防火分区设有两独立的安全出口,防火墙设防火门连通;一类与二类建筑两个相邻防火分区之和也应该要符合高规的6.1.1.3条的规定吗?[ 本帖最后由 jxz08 于 2010-7-11 00: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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