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高楼防火越来越重要了,相信对大家会有帮助。
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常见问题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 第二节 自然排烟
自然排烟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 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以上均为本人转载,了解更多信息,欢迎关注暖通空调公众号:HAVC01
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以上内容均为本人转载精心研究,专业为上,欢迎大家关注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如下: 1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1.1的规定。 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 3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
新规范《高层建筑防火规范》培训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重庆建委(公安局)
1.自然排烟 自然排烟是利用风压和热压作动力的排烟方式。 2.机械防烟 机械防烟是采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以风机所产生的气体流动和压力差控制烟气的流动方向的防烟技术。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和两者合用前室,应设置机械防烟设施。若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有散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能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避难层为全封闭式避难层时,应设加压送风设施。 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送风口;前室应每层设一个送风口。加压送风口应采用自垂式百叶风口或常开百叶风口;当采用常开百叶风口时,应在加压风机的压出管上设置止回阀。当设计为常闭型时,发生火灾只开启着火层的风口。风口应设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并与加压送风机的启动装置连锁。 3.机械排烟 采取机械排风方式,以风机所产生的气体流动和压力差,利用排烟管道将烟气排出或稀释烟气的浓度。
高层建筑给排水防火规范,奉献给大家希望大家下载,这个版本不错的!
大家好,请问《高层建筑防火规范》中的7.4.8.1是什么意思?我做了个低层的厂房,因为市政水可以满足压力要求,所以就只在天面设个消防水池,因为用水量为10L/s,所以我采用的泵流量大于10。可是审图公司的却搬出《高层建筑防火规范》中的7.4.8.1来,说用水量不大于5行了 ,给提了这意见打了回来。哪位大侠给帮忙解释一下 谢谢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PDF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6 高层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
最新高层名用建筑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物由于具有节约城市用地和丰富空间造型等优点,犹如雨后春笋般竞相涌现在世界各地,其高层化、大型化已达到前所未有的地步,同时,也给消防工作带来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1)高层建筑功能复杂多样,使用单位多,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各项管理制度就不容易落到实处,火灾隐患和漏洞就容易出现。例如乱堆乱放杂物,乱扔烟头火种,人为损坏消防设施,设置火灾危险性大的车间、库房等,都容易引起火灾。 2)复杂多样的功能,使用的电器设备多,配电线路多,用电荷载大。如果管理不善,出现电器使用不当、违章用电、乱拉乱扯电线、随意增加负荷等,常常会造成电线短路而引发火灾。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 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 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 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 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 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 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构楷式机构连接,招标信息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更严重的是部分场所出现“假喷淋”现象,将喷头置于吊顶而不与供水管网连接;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
3.2.4 下列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梁、柱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其它防火隔热保护措施:1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2 丁、戊类厂房(仓库)。如果是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厂房,金属结构(钢结构)需要做防火保护么?或者: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厂房,钢结构的梁、柱等构件达到二级耐火等级的耐火极限要求,还需要做防火保护么?求相关规范条文!!!
建筑防火规范中5.1.15 当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 厅(含具有卡拉OK 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必须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这条怎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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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防火规范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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