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做毕业设计,关与污水厂的水质与水量预测。觉得很有难度,似乎一般的设计都根据设计手册规范来的。我的问题是:即使监测了进厂污水的一年水质情况(每月一次,每次二十四小时,每两小时取一次水样),又如何对那些数据做处理,确定最终处理厂的进水指标?另外,用何种思路确定污水中有机物在管道中的降解程度?希望大家踊跃发言,小弟不胜感激!
请大家不舍讨论一下:如果污水厂出水为农田灌溉,出水标准可以适当降低对氮、磷的要求,选用氧化沟工艺较好;如果污水厂出水为城市中水,出水标准则需要对氮、磷严格要求,选用SBR工艺较好;以上理解对不对,请大家赐教。
从天津市,《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日前开始实施。 这项由天津市环保局和天津市场监管委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将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受纳水体水环境功能要求及污水再生回用相关标准的紧密衔接。 《标准》将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控制项目限值分为A、B、C三级标准,其中,A标准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水平;B标准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水平;C级标准与国家标准的一级A一致。 同时,天津市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按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分为三级:设计规模大于(含)1万吨/日,执行A标准;设计规模小于1万吨/日且大于(含)1000 吨/日,执行B标准;设计规模小于1000吨/日,执行C标准。《标准》规定,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自 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测算,本次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市可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2.08万吨/年,氨氮减排0.44万吨/年,分别占全市排放总量的10%和18%。
近几十年来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 ,我国工业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总量和污染物含量均呈急剧上升态势。 虽然国家不断提倡加大对污水的处理力度,并制定了一系列较为严格的污水排放标准 ,但仍存在部分遭受严重污染的河流 、湖泊等水体 。这与我国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有关 ,但同时与我国污水排放标准适用性不强也有很大关系 。当前,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较为完善且严格的污水排放标准 。如近年来我 国污水处理厂普遍采用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 2002 )中的一级A和一级B标准 。此外 ,越来越多的新建污水处理厂开始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准IV类水标准(TN≤10mg/L )。排放标准的提升,可以极大地降低污水处理厂出水污染物指标 。然而 ,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从一级A提高至准IV类水标准 ,将使得工程投资和处理难度均显著增加 。通过对污水处理厂按不同排水标准设计的经济性进行比较,分析排放标准对于处理工艺技术和建设运营成本的影响。
请问,污水处理厂执行 洪水重现期的确定,参照哪一类型,什么等级,如何确定?在 里只有供水工程与水利工程的相应执行标准,或者污水厂参照一般工矿企业防洪执行标准? 还有在确定的执行防洪重现期水位后,厂区的设计标高加500mm加300mm另有规范或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吗? 有知道的快点告诉我,头疼中.
新的标准系列,直指国际要求.
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威望有,常上传[ 本帖最后由 hmiverly 于 2011-1-10 16:50 编辑 ]
本帖最后由 红豆鲜奶 于 2015-9-21 20:16 编辑 关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过低的分析讨论 XX县现有污水处理厂1座,位于县城北部珠溪河西岸,设计规模9万吨/天。运行过程中发现存在实际进水水质远小于设计值、进水浓度偏低的状况,造成污水不需处理可以按照二级排放标准直接排放。这些污水如果进入污水处理厂,将会加重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担,浪费能源,还将影响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悬浮固体质量浓度的稳定,进而导致污泥活性降低,生化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效能下降。 1、产生的原因 1)居民生活源头污水COD质量浓度偏低 目前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城镇居民日平均用水量逐渐增加,主要表现在洗浴等洗涤用水量的增加,这类低有机物含量的生活废水排入污水管网后,势必稀释污水浓度,对进水浓度造成影响。
碰到好几个项目,出水要达到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但是对于这个接管标准,业主不提供环评报告,实在是头疼,不知道接管标准具体到什么样子的。求教各位了!
屠宰场的处理水需直接回用于地面和圈舍冲洗,但查阅《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却只有BOD5和氨氮指标,行业标准和广东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也没指出相关的内容。那到底选用什么标准?
污水处理厂应对进水超标的措施
进水水质是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一个重要因素,进水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污水处理的效果。一般情况下,进水水质的主要指标包括pH值、COD、BOD、氨氮、悬浮物等。
1、前言 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改善日益恶化的水环境,必将建设大批城镇污水处理厂。 据统计,到2005年底,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0年的34%提高到52%,规划至2010年底,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将达到75%,其中省会城市平均达到80%以上,地级市平均达到60%,县级市达到50%,而目前全国尚有61%的城市(278个)没有污水处理厂,至少有30多个城市约50多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不足30%。因此,为改善环境,保护有限的水资源,污水厂建设刻不容缓。在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同时,必须考虑污泥的同步处理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除规定出水水质标准外,还规定污泥的控制标准,提出了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就污泥厌氧消化、好氧消化和好氧堆肥等稳定化方法提出了要求,还分别就污泥脱水、填埋和农用时进行了规定。
DE型氧化沟工艺用于除磷脱氮,污泥处理采用高温消化池和污泥干化系统。该厂处理能力9600 人口当量,相当于3.8万吨/天。该厂出水水质如下: 水质 COD BOD5 SS TN TP 出水要求 75 10
污水处理与回用的管理标准颁布了
最近接触到一个污水处理厂的项目,污水处理厂厂房产生的废水以及办公楼,公厕产生的污水需要回收处理。 请问国家规范对这部分内容有没有强制性规范,例如,要求污水必须回收至污水处理厂进水源头(分水池)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