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10.2.16-5-(2)抗震设计时,当底部框支层为1~2层时,l不宜大于2B和24m;当底部框支层为3层及3层以上时,l不宜大于1.5B和20m;此处,B为落地墙之间楼盖的平均宽度。此处B如何理解呢? 我的理解:剪力墙之间楼板的宽度,如果楼板连续,那岂不是B=l。彻底晕了。求大神解答。 谢谢大家了!
图纸简介: 本工程为剪力墙结构拱17层,图纸为结构施工部分包括机构设计总说明2张,现浇楼板施工图,剪力墙施工,柱配筋,楼梯详图等 投稿网友: lb19880828 上传时间: 2013-12-04
1个18层的剪力墙结构,1,2层是商铺,商铺内没什么隔墙。请教下,如果没有隔墙的话,是不是地梁可以取消?还是地梁必须设置,要和剪力墙一起作用?
1.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二级剪力墙一般配 8@200 就够了(高规7.2.17)请问这个规范上没说明钢筋等级,请问是不是无所谓啊?2.看剪力墙的计算结果时候有两个结果。一个是wpj,一个是边缘构件的的配筋结果,是不是边缘构件的结果就看低二个,而一般墙就看wpj.
拿到施工蓝图后,看到人防区的一块壁板和消防水池的壁板独立开来,这既增加成本费用,也增加施工难度,如下图:出于成本和施工难度考虑,这里可以优化成一块壁板吗?规范上面有没有具体要求?望高手赐教!!!
做剪力墙暗柱1是要满足构造要求2是要对PKPM计算书3.是要同层计算书合并4.是要各层计算书合并其中,涉及到配箍率和混凝土强度又有关系,所以各层的配箍还不同如果是按构造画图,我觉得还挺简单的但是各层归并和同层归并,这个工作量就感觉比较大,不停的核对计算书而且如果局部有较大的受力的,一归并就变成所有的类似的暗柱配筋偏大请问大家平时是怎么画剪力墙暗柱的?
剪力墙为什么要设置暗柱?最进在学习预制结构设计,关于剪力墙为什么要设置暗柱,设置暗柱的作用是什么?暗柱中的箍筋起什么作用?是否可以用箍筋代替剪力墙水平钢筋?还请有见识的各位大侠多说说自己的观点。
之前发过一个 剪力墙小问题的帖子 承蒙各位关照但是貌似有的朋友误解我的意思 问题的重点并不在于那一小段“墙” 是 “墙” 还是 “柱” 而在于墙体这样开大洞 在建模上是否可用墙开洞来进行建模 (因为个人感觉在建模的时候并不能建进去一个这么小的柱子) 特此递上标准层的图 和 按照 框梁 和 剪力墙 开洞 建模的 位移结果文件 从结果来看相差并不大 两次计算中连梁折减系数暂定为0.8图中画箭头的部分都是跨高比大于5的“连梁”。图中画框的部分 原本在左侧也有 之后取消两个地块 标准层一样 一个90米 一个60米 本次计算书为 60米的那个如此多的大开洞 都按照剪力墙开洞建模是否稳妥?
剪力墙厚200,两段墙垂直,一边长1700,一边长1500,约束边缘构件应该是两边各400的暗柱,转角一个两边延伸300的暗柱,还是1700的部分远端400暗柱,1500的部分考虑为短肢剪力墙,转角延伸300来做呢?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落地剪力墙弯矩和剪力调整 序号 等级 部位 弯矩放大系数 剪力放大系数 备注 1 特一级
本人没做过高层,希望大家在不忙的时候帮帮我!:lol 开始说正文了:例如:短肢剪力墙结构中的一个L型短墙,长短肢的轴压比分别为0.49和0.51(短肢尺寸很小300),我想问一下,PKPM剪力墙轴压比是不是按单肢分别计算所得,如果是的话为什么加长长肢,短肢轴压比会下降(相应的短肢重力荷载代表值下降了).这种情况是应加长长肢还是应越过门洞加长短肢(短肢是300的墙垛,墙垛净尺寸200,墙厚100.).越过洞口后的长度多少合适?希望各位老师不吝赐教.俺在这里十分感谢您啦:loveliness:
我用梁单元扩展生成剪力墙,原有梁可以删除吧?要是能删除的话,删除时可以选择“包括自由节点”么?连梁和剪力墙之间的连接程序是怎样模拟的呢?感觉一有剪力墙建起模来很麻烦啊。大家都是怎样操作的呢?请指点一下吧!谢谢!
1.框支剪力墙结构中,梁和板是按有梁板一块算吗?2.规范上说暗柱并入墙内一起算,但有些是暗柱,有些图纸说明是构架柱,构架柱和暗柱有什么区别吗?3.像转角处的暗柱或构架柱是不规则的,是不是与墙分开算,套异形柱的子目吗?哪位专业人士可以说一下呢?耐心等待中,谢谢了!
本帖最后由 skj12345678 于 2014-3-5 09:49 编辑 大家做转换层结构的时候有没有遇到这样的问题 1、转换层上一层的剪力墙有时候比上面第二层剪力墙的轴压比要小。 2、转换层落地剪力墙上部的剪力墙pkpm为何会判定是短肢剪力墙,见下图。
抗规6.1.9条疑问,麻烦各位大神解惑: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是不是所有落地墙都要有端柱,还是只是与框支柱相连的落地墙要设端柱。条文中“框支部分落地墙”的范围怎么理解?
建筑为地下1层,上部16层,落地剪力墙结构。模型输入为3个标准层,第一标准层为地下室顶板层(即建筑1层),第二标准层为建筑2-16层,第三标准层为建筑屋面层。现决定用地下室顶板层作为结构嵌固层。 现在有三个疑问: 1、此时参数定义中的“地下室层数”、“嵌固端层号”该如何填写? 2、高规3.5.2.2中“对于结构底部嵌固层,该比值不宜小于1.5”该如何理解?在WMASS输出数据中应该看哪一层、哪一组的刚度比? 3、高规5.3.7中“地下一层与首层侧向刚度比不宜小于2”该如何理解?在WMASS输出数据中应该看哪一层、哪一组的刚度比? 麻烦各位大侠给看看,帮小弟解解这三个疑惑,不甚感激。
短肢剪力墙是指墙肢的长度为厚度的5-8倍剪力墙,常用的有“T”字型、“L”型、“十”字型、“Z”字型、折线型、“一”字型。在一般剪力墙结构中判定个别墙肢是否为短肢,从而进行抗震加强。以及在判定结构体系是否为短肢剪力墙结构时均需要判定短肢墙比例。一字墙可以简单判定,但多肢墙的判断上比较模糊,有多种说法。有按墙肢展开的总长度与厚度的比是否大于8判定,也有按多肢中的每肢均需满足。到底按哪种标准呐,困惑!
剪力墙底层无洞,暗柱是否要落下?如果下面很多层都没洞,是否要落下?[ 本帖最后由 benben3307 于 2011-7-7 11:29 编辑 ]
我院做了个地下2层地上15层,层高3米,总高不到50米的剪力墙结构住宅,他们都把地下2层和地上2层做了加强部位,我有些不明白了,但“《高规》7.1.9规定: 抗震设计时,一般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墙肢总高度的1/8和底部两层二者的较大值。”其中是底部两层啊,是不是该取地下两层就够了,怎么取到了地上两层呢?这个有什么影响吗?规程的底部是从哪算起的呢?请教各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