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4.6667px]分享一篇建筑中城市消防规范,内容很完整,资料整理来源 [size=14.6667px]--- [size=14.6667px]众智建筑资源 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城市防火灭火能力,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根据
国家标准《城市水系规划规范》及条文说明 征求意见稿至今未找到正式稿,不知是不是还没正式发布在此抛砖引玉,希望有正式稿的好心人能够传上来,大家一起分享
飞时达软件附送的,我见过的最全的城市规划类规范条例合集,里面有十几个规范是水保常要用的,比如制图类、给排水类、水土保持法等。chm格式,便于检索,用起来很方便。
《消防法》对城市消防规划有何要求? 《消防法》第八、九条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对消防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消防装备。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原有的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解决。
在我国历史上,一般将同火灾作斗争和对火的管理称之为“火政”或“火禁”,当时国家并无专门机构管理消防,设“曹”兼管,至宋代,逐步演化成“中央皇帝宰相主管——地方知府知县负责”的一套相对完整的消防体制。1867年,上海英、美的公共租界还设立了“火政处”,即为现在的消防处,直至清代光绪年间,“消防”一词由日本引进,当时清政府的警政司下设“消防队总理”,掌控水火灾之事。 新中国成立前后,自1951年至1965年,国家在原有的消防体制的基础上,先后成立了交通消防科、消防处、消防局,至此,新中国的中央消防机构建立,开始指导全国的消防工作;1983年1月,公安消防队伍纳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序列,成立现在的消防体制——“现役消防体制”,组织机构均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例条令,实行军事化管理,所有消防灭火、抢险救援、安全检查、防火监督等职责均有各级消防机构履行,该消防体制一直沿用至今。其中公安消防又分为公安职业制消防警察和兵役制消防人员。当年,全国共有78551名公安消防人员,其中65276名为兵役制,经核准划进现役编制的为75611人,另外2940人
网上有这本规范的电子版,但是没有地方能买得到纸质版,能查到的新闻也是只有下面这种: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新闻来源: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 (作者): 时间:2013-03-06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002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 57-94 [附条文说明]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 50220-95 [附条文说明]防洪标准GB 50201-9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 村镇规划标准 GB 50188-93(附条文说明)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 50280-98(附条文说明)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附条文说明)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附条文说明)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 46-91公园设计规范 CJJ 48-92(附条文说明)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99(附条文说明)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 50293-1999(附条文说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GBT 50331-2002(附条文说明)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50337-2003
如题?紧急求助???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94没搜到该规范,所以上传共享,第一次上传资料呀!
《消防法》对城市消防规划有何要求: 《消防法》第八、九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对消防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消防装备。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原有的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解决。
记得去年,上海商学院一栋女生宿舍楼发生火灾,造成六名女生死亡,看着那熊熊的大火和滚滚浓烟,真的是心有余悸。而看到当时的录像的时候又不得不让人有些诧异,因为在画面上,消防水源的水压不够,居然够不到着火的楼层,难道这个只是一个简单的事务或是什么其他的疏忽吗,现在的大都市,六七层的根本就不叫高楼,既然够越造越高,水柱却还是只能喷射到那么高呢?万一十几层着火难道就看着烧下去吗? 这些年,我国火灾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而且经常会发生重大火灾,就像今年来说,光浙江温州就发生多起的重大火灾。全国每天也有近400万元被烧掉,而且火灾中常常有人员的伤亡。这些生命财产损失惊人的火灾频繁发生的原因不仅与消防对象有关,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城市消防设施建设滞后跟不上经济发展的状况有关。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城市消防设施的建设,同时加快升级城市的消防系统。 许多城市总结火灾原因时,往往涉及消防水源缺乏导致小火酿成大火的问题,这个问题更加凸显了消防供水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因此,消防给水规划是城市消防规划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应该给予重视,但是实际中却
资料整理来自 众智建筑资源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Code for urban engineering pipelines comprehensive planning zzguifan.com/webarbs/book/86133/2519968.shtml GB 50289-2016 前言 1 总 则 1.0.1 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地
标准化的作用是协调方方面面利益关系并达到经济的最优化这个概念适用于城市规划的技术标准。由上述特征可以看出技术规范维护公民的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公共秩序。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 1991 年发布的第二号指南ISO/IECGuide2《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及其定义》将标准Standard定义为“得到一致绝大多数同意并经公认的标准化团体批准作为工作或者工作成果的衡量准则、规则或者特性要求供有关各方共同重复使用的文件目的是
一、做好小城镇消防规划的基本措施 (1)城镇的消防规划编制是基础,落实是关键,要做好这项工作一定要积极主动当好政府参谋,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要在政府领导下,成立以建委、规划、财政、公用事业、消防等相关部门的组织机构。各地从筹备规划的初步方案,到每个专题调研、规划编制成果及评审,都要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机构配合协作下工作。作为消防部门不但要当好政府参谋,还必须协助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尤其是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消防规划的有关内容。离开了政府领导,这项工作就不可能搞好。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委托规划设计院负责,消防部门可派出人员配合编制单位进行基础资料调查和协调,这样才能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各职能部门应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消防规划编制应从实际出发,规划设计部门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充分研究,如: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公安部的《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省公安厅、建设厅联合制定《福建省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办法》、《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福建省消防条例、〈城镇消防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C1997]2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8)城标字第141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75—97,自1998年 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城市规划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10月8日术 语 2.0.1 道路绿地 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2.0.2 道路绿带 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道路绿带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2.0.3 分车绿带 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
照样先来点图片1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中小城市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城市面貌发生重大变化,这对发展各地经济、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中小城市随着建设迅速发展,工业生产规模逐年扩大,各类物资仓库存储量急剧增大,油、气、电、化工原料及其产品的生产和广泛运用,保障上就集中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消防站数量不够;市政消火栓数量少,消防管网压力不足;消防通讯落后;消防装备差,且数量少;消防道路不畅,断头路较多。那么如何解决中小城市所普遍存在的这一系列问题呢?笔者认为,搞好中小城市消防规划并认真落实,便是一个非常关键而重要的方法。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加强对消防规划的领导,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的认识。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为更好地编制出高质量的消防规划创造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消防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这样,才能赢得政府和人民对消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规划中,应建立保障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