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06版本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P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ode of Design on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and Prevention2006-07-12 发布 2006-12-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6 高层
本人因工作需要,急需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英文版供外方参考,请问在什么地方可以下载?请告知。或者发Email: vincentcai@austar-real.com谢谢!急!!!
请问各路大侠,有人知道广州当地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有什么特别的要求,或者最新的<建筑防火设计防火规范>是哪个版本的.
分析的不错,所以发上来给大家看看。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图示 第一部分
在此问题上解释为一层的建筑物可以满足消防环网检修是关闭的消火栓一层中不多于5个。其他建筑则关闭一条立管不影响其他。是不是每条消防立管的底部都得设阀门(低层建筑)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2005版很快又要修编了,这次会将高规和低规合并为一本。2005版第一次出现了12城市隧道章节。专业性较强。可能一般做建筑的人也用不着。:L 这里和大家讨论隧道结构的防火时间的问题。从规范的原文上看,结构是RABT曲线2小时的耐火时间。用一般建筑规范的眼光去看,就是结构1200度2h,然后就可以破坏,坍塌了吧?其实不是这样。这个时间是结构被动防火保护的时间,隧道的顶板和结构设置防火内衬,防火内衬的可以耐RABT曲线下2h,防火内衬的背温仍然保持在混凝土完好的380度,高标号混泥土250度,首排钢筋250度的情况。也可以理解成为2h后,混泥土结构自身还有防火性能,还可以抗一会。希望对隧道建筑设计的人有用。
上传一份自动喷火设计规范,及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希望对您有帮助
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常见问题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 第二节 自然排烟
最近阅读了一下新《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审批稿,电缆选型章节里面提到,消防负荷的供电线缆需与非消防的分电井敷设,如果没条件之下同一电井敷设,应敷设在电井的两侧,并应选择矿物绝缘电缆。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以后高层住宅的消防电梯什么的都基本上要选用这种电缆,不知道我有没有理解错,望指教。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 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在建设时,应设有较完善的消防设施,以便为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自救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 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 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 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 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 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构楷式机构连接,招标信息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更严重的是部分场所出现“假喷淋”现象,将喷头置于吊顶而不与供水管网连接;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16-2014、2014年发布、2015年5月实施,真的很不错,新版包含了"民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第一次发帖请多支持。
1。《建规》3。8。2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m2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可设置1个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当仓库采用敞开楼梯间的时候,也要设置乙级门吗?还是说,当设置了通向楼梯间的门的时候,这个门应为乙级门。2。占地面积不大于300m2的时候,仓库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是不是要同时满足,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疏散楼梯可以一个)?如果防火分区大于100m2,占地面积小于等于300m2时,是不是对于整座仓库而言,仍然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来保证上下的统一。
自然排烟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 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以上均为本人转载,了解更多信息,欢迎关注暖通空调公众号:HAV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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