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由于不了解这个问题的版块,就先发在这里来请教大家,我有一个项目为一类高层地下室做餐饮,建规指定地下室设有喷淋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可以1000㎡,可是我的项目原始竣工图纸划分的防火分区最大部分达到了1850㎡,请问这是何故?是确实可以达到这么大还是物业在验收过后改了格局?图纸上在1850㎡的防火分区中段做了一段长30米的防火卷帘做分割,但是建规也指定防火卷帘的宽度不能超过防火分区公共边长的1/3,然而此处防火卷帘是作为整条边的防火分割,这里又是一个疑点,如果防火卷帘这样设置因个别原因(未知)符合要求,那么这1850㎡的防火分区就被分成两个防火分区,这样就可以说的过去;如果此处防火卷帘确实违规,那么这1850㎡的防火分区就存在问题了。请前辈为我解惑,多谢!
本帖最后由 夜舞天 于 2016-8-25 11:37 编辑 我有一个项目为一类高层地下室做餐饮,建规指定地下室设有喷淋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可以1000㎡,可是我的项目原始竣工图纸划分的防火分区最大部分达到了1850㎡,请问这是何故?是确实
某地下室分为两个防火分区,共用一个楼梯间作为疏散出口,如图:楼梯间的两个疏散门应该是甲级防火门吧??还是乙级防火门就行了呢??另外如果某建筑的做的是封闭阳台,两层窗户,且都是落地窗,那么阳台上的那层需要做阳台栏杆护窗嘛??内层可以不做护窗栏杆吧!??
请教下地下室防火分区的面积最大是多少,我查了规范是500㎡设有自喷系统的灭火系统可以增加1倍,但是设计院出的通知是地下室4000㎡分一个防火分区,所以迷惑的很求大神帮忙解释下
1、如图所示,就是当地下汽车库和自行车库共用一个坡道的时候,我可不可以把自行车库那的甲级防火门去掉作为自然补风口用途?我个人理解为加防火门的话就是两个防火分区共用一个疏散出口,去掉防火门的话就相当于一个防火分区通往另外一个防火分区,我问了我们市院老总,老总意思是必须有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可以借用但是貌似通往其他相邻防火分区的出口不算安全出口数量,不知道各位怎样理解?2、地下非机动车库的排烟井跟补风井出地面有没有距离要求啊?我记得汽车库是10米,非机动车库也有这个要求吗?3、当非机动车库疏散距离超过限制后,可不可以开向汽车库开一个防火门作为安全疏散用?
请教各位大神: 1、《高规》5.1.1和5.1.2中关于地下室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500和2000,这两个数据该怎么理解啊!? 是不是一个是常规的最大防火分区500,一个是当高层建筑地下室作为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这种就可以最大2000方? 2、那这样就是说,一个地下室的排烟分区在某种情况下最大可以达到2000方吗? 感谢大神赐教啊!
前一段我们做了一个办公楼,半地下室做车库.地下车库停车7辆。设计中间问题就来了.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3条,地下、半地下室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割,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平方米;而在《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中,按《车库的防火分类》表,地下车库停车7辆属于Ⅳ类。按《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表(注2),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高度超过该层汽车库净高1/3且不超过净高1/2的汽车库,最大允许面积不超过2500平方米。本地下车库为1000平方米,若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则是超面积,需设防火墙分开并设独立出入口;若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则不需要设防火墙。请教各位应该执行哪个比较妥当?注:在实际实施中,审图公司认为应该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改掉了。
谁能告诉我当地下室桥架穿越人防分区时算不算穿越防爆单元?如果算的话当人防分区隔断为剪力墙的时候桥架穿越处该怎样处理,听说好像是加钢板,但不知加几道,钢板的具体尺寸是多少?谁遇见过这样的问题给点建议吧!
地下室防火分区为两个及以上,且每个防火分区都有各自的独立疏散门,其在两个防火分区分界处设两个不同方向的甲级防火门,作为防火分区的第二出口,按照规范的意思,每个防火分区的两个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少于5米,现在的问题是,按照审图人员的理解,相邻两个不同防火分区的疏散门之间的距离也应该不少于5米?这样理解对吗?请各位高手发表意见!!!!
地下室库房 要求做排烟 和补风 现在地下室库房两个防火分区 是不是 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一套排烟+补风系统 这样一个防火分区面积小于1000 风井会比较多了。
有个问题最近一直困扰我,就是地下室防烟分区到底多大合适,因为我用双速风机、平时做通风换气用,我想把900平左右的防火分区根据柱距7.8米,划分成5个每个不足200平米的防烟分区,这样风机的风量和功率都下来了,而且低速时的风量满足正常通风换气次数,而且,送风机的风量也跟低速风量差不多,但是总觉得防烟分区的面积太小了,请高人指点是否这样合理,到底做多的防烟分区更合理呢?
我们都知道,燃烧物的燃烧是离不开氧气的(空气),我想可不可以让地下室发生火灾时隔绝于空气的接触(也就与室外隔绝)。这样就把消防排烟和消防给水全省下来了。
根据新浙江消防指南 没有提到防火分区(设备用房) 是不是要把设备用房划分单独防火分区? 还要单独疏散?
地下一层,地上5层,求高手指点,地下室防火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确认火灾后,同时向大楼进行广播,是否会引起疏散通道拥堵? 如果大型小区,多个塔楼,共用裙房 (地下室)时,“同时向大楼进行广播”是否可以理解为开启着火的一栋即可?此种情况地下室所有防火分区是否要同时广播?
建筑大致的情况可参看以下简图。该图为地下室停车库,还是版主眼尖,我漏说明了,现在补上。这个防火分区设置两个排烟系统和一个送风系统。我想请教各位:如果每2000m2设一防烟分区的话,这个防火分区就划分了两个防烟分区,但是按高规所述方法计算的话,风量计算近10W m³,似乎不太合理;如果每个防烟分区按小于500m2设置的话,(就当是一个防烟分区面积刚好500m2),是不是两台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均为6Wm³/h,还是一台3W m³/h。现在思路很不明确,有点混淆,请各位前辈指点一二。谢谢。我想知道斑竹所说的“2000平米乘以6,再乘以层高,比如3米,只是3万6风量,两台合计是7万2。”是指两台排烟机均为7.2Wm3, 还是两台分别为3.6W/M3呢?[ 本帖最后由 skyehe 于 2009-7-31 09:19 编辑 ]
地下室自行车库平时防火分区面积是不是按5.1.1 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5.1.1的规定的500平方?疏散距离有没有规定?想了一下,汽车的分区面积和疏散距离都比较大,自行车为非燃烧物有必要这么小的面积吗??[ 本帖最后由 wangyunchou1999 于 2012-2-8 21:27 编辑 ]
《高规》中规定防烟分区的面积最大做到500平米,负担几个防烟分区时候,排烟机的风量按照最大的分区的120方每平米来计算!而《车库防火规范》中讲到最大防烟分区可以做到2000平米,排烟量按照6次换气量来计算!由于理解不透彻,我就产生了下面几点疑问,望各位师兄弟谈点自己的看法,指出意见: 1:高层地下室车库的是按《高规》执行还是按照《车库防火规范》来执行?我的做法是按照后者执行! 2:《车库防火规范》中提到的最大2000的防烟分区,如果我在一个防火分区分出几个防烟分区来,那么这几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机单独设置还是公用一个排烟机比较好呢?假如是公用一个排烟机,那么排烟机的排烟量是按照总面积来计算,还是按照单独的最大一个排烟分区来计算,如果是,还是按照6次换气量来计算吗? 我认为:《车库防火规范》中对防烟分区的划分与排烟量的计算问题没有说得很清楚!难道是说防烟分区比较大,一般就一个防烟分区就设置一个排烟机? 希望各位能给点意见!
地下二层,分两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都有独立的排风排烟系统,因为两个防火分区的补风机房靠的比较近,想合并起来,两个防火分区共用一个补风机房,不知这样是否可以???谢谢各位~
刚才看见一图纸发现高层住宅地上公共部分与与其地下室防火分区共用1对总箱也就是说在住宅地下室电井设1对总箱,分地上地下回路供电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