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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域报警系统与区域报警控制器

    本帖最后由 yinhuixiayan2004 于 2015-5-23 10:14 编辑 火规报警形式分为三种系统形式:区域报警,集中报警,控制中心报警。 14X505-1P16 集中报警系统图中区域报警主机接入E2设备

  • 何种情况设置区域火灾报警系统

    如题,何种情况设置区域火灾报警系统?设置区域火灾报警系统时是否需要切非消防电源?是否需要强亮应急照明?提前谢谢您的解答。

  • 消火栓按钮不包括在区域报警系统内?

    火规图集P15提示第4条:消火栓按钮用于报警及联动自动消防设备,因此不包括在区域报警系统。这意思是如果设报警,并且有消火栓就要上集中报警系统吗?但是建规也没有吧消火栓列入需联动的范围之内啊,看看水规范,不能绝对呀

  • 此丙类厂房要不要做区域报警系统?

    一栋三层丙类厂房(纸加工),每层面积2800平米,根据《火灾自动报警规范》见49面,设了自动喷淋系统的可不设探测器,请问要不要设区域报警系统呢?有喷淋泵

  • 关于“区域—中心”形式的消防报警系统主机的选型?

    每个单体高层住宅建筑内设置挂墙式的小点数报警控制器,现在需要把这若干个报警控制器与消防控制室的中心机联网,但是,设置在消防控制室的中心机,需要多大的点数?难道要大于所设置的各个小点数的报警控制器的点数之和?另外,中心机与各个联网的报警控制器的关系如何?消防联动信号应该主要由各个分控制器控制,然后报告给中心机?

  • 关于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

    规范对于二类的说明中,24米以下单层大于2000小于3000的公共建筑需要设,如果小于2000的是不是不用设了呢?对于空气调节系统是什么概念,该怎么理解?

  • 区域报警系统也要设置消防控制室吗?

    区域报警系统也要设置消防控制室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5.2.2.2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场所。”“5.2.2.3 系统中可设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我的理解是挂墙安装在门卫或值班室就可以了,不需要专用的消防控制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1.4.3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这一条的意思是不是如果只是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没有设置联动自动灭火系统或机械防(排)烟设施,就可以不设置消防控制室。反过来,也就是说如果区域报警系统设置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就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是这样吗?

  • 关于小区的区域报警的问题

    1.有2个小的单体建筑,只需上探头 手报 声光就可以了,无排烟风机等联动。。。能不能在室外值班室设一个区报主机,引至这两个单体?2.消防电话的主机有没有壁挂的,我看样本只有广播和消防电话主机没有壁挂的,小区值班室只有做柜子了,这样面积要加大了。我说的工程是个很小的丙类厂房,小区就这2个单体,门口一个值班室。

  • 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梁间区域的疑问。

    今天看规范,突然有点问题想不开,来请教下各位。以温感为例,地下室的温感,保护面积只有20,然后附录说一个温感只能保护一个大于12㎡的的梁区域。我再想,这个探测器保护了这个梁区域以后,他得保护半径内覆盖的其他梁区域的部分地方还能不能保护到。还有就是说,大于12的梁区域是否一定要布置一个探测器,可以靠其他梁区域的几个探测器保护吗?

  • 区域报警系统中,区域报警控制器不应超过几台?

    区域报警系统中,区域报警控制器不应超过几台?

    区域报警系统中,区域报警控制器不应超过几台?

  • 自动报警系统中“报警区域”的说法有什么意义?

    规范中的“报警区域”有什么意义呢?对业主来说,自动报警系统会详细的报告哪个探测器报警发出信号,对应探测器的编码可以绘制出具体位置详图,然后由LED灯在详图上闪亮显示,我想这样对发生险情位置的体现基本到位了,是不是有的自动报警控制器报警时提示业主“报警区域A区发生险情”呢?我只知道多数是前者后者还没见过。对设计者来说,“报警区域”不等于系统图中的一个回路,以现在的二总线技术,只要不超过单回路的节点数,一栋建筑用一个回路都可以,不管这个建筑有多少“报警区域”,难道由编程人员再利用程序去划分这样一个区域吗?如果用程序去划分,我觉得也是以“探测区域”或“防火分区”为单位更好,那么这个“报警区域”的说法究竟有什么意义呢?本人做的消防设计不多,对“报警区域”这个说法总想不清,另外对一个建筑究竟分多少回路总也把握不好,是不是真如我说的只要数量不超,一个楼一个回路都可以呢?怎么划分回路才最合理呢?希望有人解答我的疑惑,不胜感激。

  • 区域火灾报警装置和弱电系统能放在配电室吗?

    三层建筑占地2100 一楼食堂,二楼和三楼是会议室,配电室放在一楼食堂了门朝向食堂内部开的,甲方不想在加房间了也就是没有弱电间,现在考虑把消防和弱电放在配电室不知道稳妥不电磁干扰什么的,要是在加房间只放弱电和消防这样可以不,房间多大合适。谢谢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

    关于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或场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4章节有明确规定,其中8.4.1-13“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条文说明中明确建筑中有需要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部位主要有:机械排烟系统、机械防烟系统、水幕系统、雨淋系统、预作用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常开防火门、自动排烟窗等。本要点说明三种当达不到除上述条款外其他需设置“火警”条件时的特殊条件:

  •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

    新高规提出对人员密集场所宜设置漏电报警系统,但对具体哪些部位应设漏电报警系统并未做出规定;若结合附文说明中的例子(北京市某家具城……),应是整栋建筑的所有回路(包括每个支路)都应具有漏电报警功能。 但今看到一个厂家的样本,其中现场监控器(漏电报警系统中监视漏电电流的终端设备)的尺寸达到90x280x50mm,假若配电箱的每个回路都做漏电报警(每个回路配一个现场监控器),显然不现实。 不知大伙有什么看法?

  • 地铁监测及自动报警系统

    地铁的运营涉及众多人员和先进的设备。车辆因素、线路问题、信号标志等设备都直接关联到列车的安全运行。车辆所使用的阻燃材料是否合格,安全装置是否充足有效,车辆是否符合运行要求,车辆技术状况的好与坏,都会直接影响到地铁的运行安全。 地铁发生意外导致紧急断电,在突如其来得黑暗状态下人员极易发生混乱,造成伤亡。在断电情况下能持续提高光源十分关键。自发光疏散指示系统完全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些安全标志在完全失去光源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利用自身的蓄能发光,以便乘客在漆黑一片中找到逃生的方向。 北京地铁设有双组变电站供电、紧急照明和应急通风设施,即使在出现两个主变电站同时停电,列车失去牵引力最终停车时,也不会导致出现地铁“失控”现象。地铁的指挥系统,如调度电话、通讯系统等,在失电情况下仍能正常使用,它们全部由蓄电池供电。 上海地铁有两套自动防火设施,两级自动监控系统,一级设在车站,一级设在中央控制室。自动灭火喷淋系统,有水喷和气体喷两种,可以针对不同的火灾原因进行调控。地铁隧道里还设有专门的排烟装置,一旦发生火灾,隧道内的事故风机系统就会启动,在最短时间内排出有毒烟雾,防止窒息

  • 关于火灾报警系统的几个问题

    本人对于火灾报警系统是菜鸟级,请教各位大侠几个问题:1.关于楼层复示器的作用,还有它能否取代声光报警器2.输入,输出模块的作用3.短路隔离器的作用,何种系统需要做短路隔离器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

    4幢小高层,设一个消控室,由此消控室中的消控主机JB-3102(三节台式,带联动,广播,电话)引出数个回路进行保护。这种形式应该属于区域报警呢还是集中报警或控制中心报警?这三种形式应该如何区分呢?

  • 这个报警系统到底设不设?

    本单位最近做的几个工程都碰到了施工图审查的意见,感觉很是难处理,上网来问问大家的意见。举三个例子:一、11层的小高层住宅,没有电梯前室,也没有防烟楼梯,楼梯间自带窗户,没有正压送风系统,说白了就是一个普通楼梯加一个电梯。按照《火规》表3.1.1二类高层属二级保护对象,再看附录D3.12、D3.18条,楼梯间不用设探测器,好像只有电梯机房要设探测器,可是难道就只在顶层的电梯机房设一个探测器?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到底要不要设报警系统?审查意见只说了一句话“按《火规》附录D3.18条电梯机房要设探测器”,可真不知道这一个探测器怎么设法?二、丙类生产厂房,按《火规》表3.1.1属二级保护对象,按附录D要设探测器,可是看到的工程有很多不设。到底怎么回事?三、一个三层学校食堂,一层面积为3300平方米,2、3层面积均小于3000平方米,没有集中空调,按《火规》表3.1.1只有一层要设报警,按《火规》附录D3.15条用燃气的公共厨房要设报警。可是审核的说不用设,于是不设,结果施工图审查、消防建审全部通过。可我很疑惑,到底要不要设。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火灾是发生频率较高的灾害,无论电气设备、专修材料、内部陈设都能引发楼宇的火灾,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火灾最容易发生在人群周密和物资集中的地方损失尤以高层和超高层建筑最大。所以,智能建筑的防火系统技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智能建筑中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智能建筑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首先必须符合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同时也要适应智能建筑的特点,合理选配产品,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智能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形式以及它的划分和设置。从设计而言一般分为三种: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就从现在的智能建筑基本特点来看,最适用的方式还是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划分和设置方面:探测区域的划分与探测器的设置,报警区域的划分和报警控制器的设置,消防联动设备及其控制,当然提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时一定要考虑它在联接界面上与智能建筑的适应性。接下来介绍智能建筑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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