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水资源有效保护和统一管理,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及水工程拦蓄的江河、湖泊水域内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下列取水免征水资源费: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年取用地表水水量在3000立方米以下、地下水水量在15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 第三条 水资源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征收。 (一)取用地表水,年取用水量1100万立方米(含1100万立方米)以上;取用地下水,年取用水量70万立方米(含70万立方米)以上;发电取用水,水(火)电厂总装机在5万千瓦(含5万千瓦)以上的,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 (二)取用地表水,年取用水量在800万立方米(含800万立方米)至1100万立方米的;
最新环保验收程序和验收管理办法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文设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 水文〔2022〕135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水文设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6月8日到9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和国土部土地整理中心主办的全国土地储备和交易管理制度建设研讨会在浙江杭州举行。这次研讨是为制定《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作准备。 国土部土地利用司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2001年的国务院15号文对土地储备和交易制度提出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但全国性的政策法令还没有。基于各地存在的问题,国土部一直积极酝酿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并将其列入2006年的立法计划。 与会代表认为,当前各地的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进展很快,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遇到很多难题。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的定位和土地交易的公开性成为研讨的焦点。一些代表反映,土地储备机构的法律定位需要进一步明确;在资金管理上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规避风险。这些问题都使土地储备机构在具体运作上受到限制,亟须新制度予以规范。关于土地交易,主要涉及土地转让、租赁和抵押等二级市场问题,需要有具体的法令予以规范。 会议认为,制定《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非常必要。在制定时应坚持以下原则:土地储备机构应突出行政性、非赢利性和专门性,其作用应体现在参与宏观调
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替代的资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命线,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吐鲁番地区水资源极度匮乏,属资源性缺水地区。随着地区新型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的不断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已对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构成威胁。目前,我地区农业灌溉方式落后,水利用率低,绝大部分工业企业节水措施不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极低。因此,牢固树立节水意识,全面推进先进的节水技术,发展节水型社会已是地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为了全面促进节水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第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以及《吐鲁番地委、行署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决定))的精神,现就切实加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促进节水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农业水资源费征收 1、三十年承包责任田农业生产定额内取水,免缴水资源费,其余耕种土地一律交纳水资源费。 2、三十年承包责任田超生产定额取水以及三十年承
广州地铁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看看,主要针对地铁,广州地铁是地铁建设先行者,有参考价值
全国各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收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设计院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办法》对于大家做土地整理非常有帮助。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1月24日国务院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总 理 温家宝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12月11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解振华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抄送: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9号 http://bbs.eponline.cn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现发布《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局长 周生贤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环保 法规 监测 令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http://bbs.eponline.cn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下列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 (一)环境质量监测; (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 (四)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
市物价局、市房产局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某集团工程成本管理办法
山东省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山东省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08年8月29日山东气象学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保障防雷工程质量,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中国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防雷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以下简称防雷资格)管理。第三条 山东气象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为本省防雷资格的管理组织,学会防雷资格管理办公室负责相应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防雷资格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考试、定期培训、严格考核制度。 防雷资格认定由学会统一办理,在每年第四季度进行一次防雷资格认定考试。第五条 本办法所
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为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保护环境,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日前印发《江西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征收对象:污水处理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污水处理费一般应当按月征收,并全额上缴地方国库。 征缴范围:凡设区的市、县(市)和建制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均应当征收污水处理费;在建污水处理厂、已批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可以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应当在开征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征收标准: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的用水量计征。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用水量以水表显示的量值为准。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已安装计量设备的,其用水量以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为准;未安装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缴纳义务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按照《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