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喷规范对仓库采用K=200快速响应喷头时作用面积内同时开放的喷头数作了规定,但其作用面积是多少?如何计算其水量?按喷头数计算吗?请专家指教。
ESFR14(K=200)的早期快速响应喷头的下引配管应该是选用多少?第一次干这个,不是很清楚,请大神们指点指点!!谢谢!!
各位大咖,请教一下: 各位大咖:请教一下。现场地下车库中喷淋点位,采用直立型上喷头如果正好遇到梁下(顶着梁下皮了或放不下喷头了),方案一:是否可以取消上喷,在原位置改为下喷?方案二:还是在该梁的局部节点调整上喷点位,在避开梁的位置(按照喷规标准A/B距离要求),设置上喷后,在梁处增设一处下喷?方案三:或只需要局部调整上喷位置躲开梁(即适当缩短喷头间距),并保证喷头布设与梁垂直及水平间距符合规范即可,不在梁下增设下喷。请教,哪种方案正确?如上两种情况:A:一种是赶到支路末端最后一个喷头,遇到梁下了;B:另一种是过路支管上喷头,遇到梁下。如果采取局部调整上喷点位,符合距离障碍物(梁),间距的方案三处置的,如情况A,喷头避开梁了,保护半径偏移,梁的另一侧就有地方保护不到了。是不是需要增设一个末端上喷?
对于仓库内设置的早期抑制喷头,流量按95L/s,主管DN200,换装布置,支管DN65,考虑每根支管同时启动4个喷头,现在有个疑问,两根主管间的DN65支管上最多能设置几个喷头,是12个还是可以做到多一些?依据是什么?个人觉得把支管当做干管来看待就应该可以没有每边6个的限制
对于大面积,高危险级的仓库内设置自动喷淋系统时所采用的一般为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若该仓库系统设计参数:仓库危险级II级,静空高度>9m,喷水强度为16L/min.m2时,作用面积300m2,其流量为Q=16x300x/60=80l/s,Q设计=1.33x80=106.4l/s,自动喷淋的水泵设计流量将会较大,该仓库亦相应7个水泵接合器(每个按15L/s计).不知该计算是否正确,请指教!
请问快速响应喷头的参数是多少?与K=80的标准喷头有何不同?不是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而是标准快速响应喷头。用于公共娱乐场所的。
近期做一工程:仓库危险级II级,消防用水量80L/S,按规范使用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请教:1、K=200时,支管喷头特征系数B怎么计算?(本人计算为1.11,喷头最低工作压力 0.34MPa)。2、规范云:作用面积内开放的喷头数为12只。问:就是说,只计算作用面积面积内的12只喷头?但设计流量是否会偏低?3、质疑:给排水设计手册第2册《建筑给排水》第二版中,P145的特征系数法计算例题,支管特征系数直接给出0.184,(我计算为0.178),最不利点喷头的节点流量应该根据规范的计算公式,由喷头处工作压力计算啊,然后再求出特征系数是么?其他的设计手册也没有说出所以然。4、我在苏州,有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厂家可以和我联系,也许能提供一些帮助。谢谢,希望能够得到大虾的重视。
喷规中,用ESFR的基本设计参数中,为何没有作用面积,是不是同样也可以套仓库的设计参数如果按(比如仓库危险2及,作用面积300)那流量算出来好象不符?请不要灌水?
现有一店面,其中店面一角位于另一相邻建筑内,与大厅相邻,且属另一防火分区。问题1:红色云线处要加装密集快速响应喷头吗?问题2:快速响应喷头与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的区别在哪儿?请高手指教,先谢了!
一装修工程,原设计为大开间办公室,已安装自动喷淋系统,现改建成大间健身中心,无隔墙分隔,喷淋系统保持不变可行吗?原有吊顶取消了,现不打算吊顶,喷头距天花板高度有0.6m,能满足规范吗?喷头需要改成直立型,安装高度提高吗?
按喷规,直立式喷头的溅水盘距顶板不应大于150毫米,本车库顶板大梁为900毫米,因此,除去楼板厚喷头的溅水盘距梁底为550毫米,按规范7.2.1条,此时喷头距梁侧面需有1800毫米,而大梁宽为350毫米,如按此布置,则梁两侧的喷头彼此相距为3950毫米,超过了中危险II级间距3400毫米的规定,而这条还是强制性条文,各位请问该如何处理?
仓库1级高层货架,货架内设喷头,顶板喷头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总流量为108L/S,消防用水来自水泵房,因为属于临时高压给水系统,需要设置稳压装置,具体稳压罐和稳压泵如何选型!!!
提问一,参考相关资料,资料显示,不能采用K80等普通型喷头的配管方式,因为快速流量喷头(以K200为例)的水流量更大,通过自喷规范9.1.1 水力计算公式 Q=200×√10*P(5.0.6或厂家资料,取值为0.35
本人新设计的木器厂房由于高度超过了8米,本来严格按规范《喷规》,似乎应该采用雨淋系统,但是我觉得好象太夸张了,甲方也接受不了,后来请教专家,决定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来代替普通喷头,根据厂家提供的K值=200我列表算了一下,按规范是12个喷头,流量算出来是42L/S左右,不知有哪位算过,和我核对一下算的结果对不对,时间紧用EXCEL算的没有仔细核对,如蒙指教,不胜感激!
在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ESFR系统的设计中,面前市场上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ESFR一般有ESFR-14(K=200),ESFR-17(K=242)以及ESFR-25(K=363),但一般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ESFR系统只有下垂式,而没有直立式。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第6.1.3条第1小点:“不做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直立型喷头”,针对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ESFR系统的使用场所一般为仓库类型,而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ESFR系统适用也只有湿式系统,那么此类情况下喷头的安装是否能改为采用下垂式,而非根据规范的规定,应采用直立型。关于喷头的具体安装,见图。采用下垂喷头回转弯头能满足现在市场上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ESFR系统只有下垂式,而且喷头的位置也在喷头热烟气的敏感区域。应该说可以满足规范的使用要求。上面是本人一点点不成熟的意见,大家可以讨论下,是否可执行?谢谢!!!
直立型喷头距喷淋主干管的高度有要求没?如下图H。
一般来说,不吊顶场所(例如地下车库)应采用直立型洒水喷头,吊顶场所(例如设置有吊顶的办公室)应采用下垂型洒水喷头或吊顶型喷头,我想大家讨论下这种设置是基于什么考虑的呢?如果按热气流感应的范围来讲能够讲的通,但是实际火灾中吊顶极易成为燃烧的重要火源,采用下垂型喷头,因为向上喷的水量极小(0——20%的水量),如何能保证火灾的安全性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哪位高人解释下!
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在保护最大高度范围内,如有货架应为通透性层板。有两个问题:1.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就是为了保护仓库的,假如仓库内有货架,必须为通透性的吗?例如9米的实层板货架仓库,是不是就不能用ESFR喷头,改成货架内置喷头去布置。2.假如超过规范规定的最大净空高度13.5米,是不是ESFR喷头也不能用了。
同行大咖们,大型无吊顶办公区域需要在梁间布置喷头,梁的高度有800、700、600及400四种尺寸,安装喷规7.2.1条规定,会出现在整个办公区域内喷头距离顶板的高度不一致的情况,即上喷喷头的安装高度高低不一,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
在《喷规》6.1.6 中规定下列场所宜擦用快速响应喷头,这里指的快速响应喷头和一般的标准闭式喷头只有响应时间上的差异吗?也就说流量和一般的标准闭式喷头的流量是一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