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一个项目高度130m,水系统没有设计板换或者中间水箱,立管从-1层直接到顶,请问,这样设计有问题吗?水泵的承压能够满足吗?
我是新手 对于规范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我这个帖子就专门针对建筑规范 如大家有哪里不清楚 理解或觉得矛盾的地方就提出来 大家在回答的时候 在前面加上“回答X楼:” 这样看帖的人就会很快找到问题 好了 我是一楼 我的问题是这个: 在2009版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第2.3.2规定 :在除特殊地区(机场,文物保护等)外,其建筑高度,平顶房屋按其建筑外墙散水处至屋面面层计算,如有女儿墙,按女儿墙顶点计算;坡屋顶按建筑外墙散水至建筑屋檐和屋脊平均高度计算。在《民用通则》中也是如此规定的,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中:建筑高度为室外地面到其女儿墙或檐口的高度。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年版中:建筑高度,坡屋面至檐口,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至屋面面层。 我想问下到底哪一个才是正确的 我说的是建筑高度也许很幼稚 但我很迷惑了很久 望前辈给新手一点……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4.3 建筑高度控制 4.3.1 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1 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2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3 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4 当建筑处在本通则第1章第1.0.3条第8款所指的保护规划区内。注:建筑高度控制尚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4.3.2 建筑高度控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2 非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人建筑高度内:1)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
建筑室外设计地面(建筑室外设计地面标高-0.1m,建筑首层室内地面标高±0.0m)至檐口、屋脊的高度分别为49.9m、52.1m。请问该建筑高度是多少米?感谢大虾们
各类规范对“建筑高度”的认定
建筑分类是学习建筑防火及检查的重中之重,而建筑高度的计算是学习建筑分类的基础。
建筑高度与结构高度有没有区别吗.建筑高度,我比较清楚,但结构高度不清楚.例如不同的结构形式都有不同的限高,这个高度指什么,还有砖混结构的限高等.我不明白,请各位高手指教.
本帖最后由 烈风 于 2017-5-19 10:43 编辑 按照《建规》2014的附录A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A.0.1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第6款: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可以分步解读为:a、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不计入建筑高度;b、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那问题来了:如果上述a与b都同时出现呢?如何计算建筑高度?举例:某住宅的室外至屋面总高是30m,其中,自行车库为1.8m,它的室内外高差为0.6m,那它的建筑高度是多少米?A: 30-1.8-0.6=27.6m(只要不超指标,减扣值按合并考虑);B: 30-1.8=28.2m
规范中提到以室外地坪为起算点,但是重庆市超限审查文件中,说的是以嵌固端为起算点。比如车库顶板为嵌固,就以车库顶板起算;基础定为嵌固就以基础顶算。通常为了归并嵌固刚度问题,喜欢搞基础顶为嵌固,这样问题就出来了,一个25层的建筑就有可能跨越80m高度分界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A A.0.1 5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请问:若突出屋面的是一间会议室、活动室什么的房间,其面积
各位大侠:《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A,A.0.1第6条:对于住宅建筑......,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我的理解是这段话可分为两层意思:1、室内外高差不大于1.5米时,高出室外地面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2、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也就是说,建筑高度的起算标高面可以是室内地坪或地下、半地下室的顶板面。但我认为这样的说法(尤其是我说的第1层意思)和这个附录A.0.1的前面几条——建筑高度的起算标高面应该是室外设计地面的规定是矛盾的。各位有何高见,请不吝赐教。
建筑分类是学习建筑防火及检查的重中之重,而建筑高度的计算是学习建筑分类的基础。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附录A 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为大家图文解读“建筑高度计算的6种形式”与“建筑层数计算的3项特殊”。 一 建筑高度的计算 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在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4.5建筑中写到“2 非本标准第4.5.1条第3款、第4款控制区内建筑,平屋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主入口场地室外设计地面至建筑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无女儿墙的建筑物应计算至其屋面檐口;坡屋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但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A中“2 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两个规范对有女儿墙的建筑高度有不同定义,在实际工程中该如何处理?
入群领取BIM学习资料,免费直播。QQ群:939027276 建筑高度和层数的计算 从哪里算起?到哪里结束?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 身为建筑从业者你说的清吗 图文解读建筑高度计算的6种形式建筑层数计算的3项特殊让你轻松掌握! 建筑高度的计算 剖面示意图
个人感觉地震安评报告主要适合场地土相关的,和建筑的结构形式关系不大,除了可能会影响选取的地震波的时长,所以建筑高度增加后,地震安评报告不需要重做,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另外,地震安评报告可以提出和规范的表中查出的不同的抗震设防烈度吗? 个人感觉应该不行吧?请高手指点,谢谢
本人刚从事结构设计不久,设计一个两层的车间,建筑总高15米,底层8米,第二层7米,楼面活载每平方米5kN,正规出图的。同事说曾经他做过类似项目,当地审图公司的意见说要做桩基础。但是我翻桩基规范没说明打桩和建筑物高度有关,求各位前辈指教。谢谢了
本帖最后由 结设是艺术 于 2015-1-19 18:52 编辑 钢混高层建筑,有其适用高度。 只分 A级 B级, 规范表有编录。
民用住宅按层数划分为多层建筑住宅(4~6层)、中高层住宅(7~9层)、高层住宅(10层以上)。众所周知,在多层建筑中层数越多越经济,即6层最经济。当住宅超过7层,就要增加电梯费用,需要较多的交通空间(过道、走廊要加宽)和补充设备(供水设备和供电设备等)。特别是高层住宅,要经受较强的风力荷载,需要提高结构强度,改变结构形式,从而使工程造价大幅度上升。具体表现,从4个与建筑高度有关的方面总结其与成本之间的关系:1、从建筑消防要求上讲普通民宅层数的临界点为6层、9层、12层、18层;其高度的临界点为24米、32米、50米。6层以下的砖混结构(无商业网点)或高度24米以下(无商业网点)的民宅没有特殊的消防要求,不需要加设电梯和楼梯,所以在总体规划允许高度范围内,尽量选择接近临界点高度的层数。6层以下或高度24米以下的带商业网点的均有消防要求,所以商业网点的层数取高舍低。7~9层或24米至32米的民宅消防标准为一个档次;13~18层以上或32米至50米的民宅消防标
建筑分类的判断是消防三门科目常考的知识点,同时也是做对案例分析题目的前提和基础。而建筑高度又是判断建筑分类的重要指标,在考试中经常会出利用建筑高度来判断建筑分类的题目。下面就分门别类的归纳一下建筑高度的计算方法。根据《建规》附录A的规定:A.0.1 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2 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3 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4 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则,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该建筑的建筑高度;5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