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古建筑设计属于设计范围里面的哪个方向?园林规划设计里面包含着古建筑设计吗?目前的设计院里面(如上海规划设计院)他们没有强调古建筑设计科室,这个去找古建筑设计的话,我是找园林规划的还是什么类型的设计。请指教一下。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电气 第十章 电 气第一节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第10.1.1条 建筑物、储罐、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库房,其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TodayHot}二、下列建筑物、储罐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1.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0 L/s的工厂、仓库;2.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5 L/s的易燃材料堆场、甲类和乙类液体储罐或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3.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每层面积超过3000m2的百货楼、展览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 L/s的其他公共建筑。三、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当供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自备发电设备;{HotTag}四、除一、二款外的民用建筑物、储罐(区)和露天堆场
如何理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4.11......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且没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中国画里的乡村-宏村,宏村位于“桃花源里人家”——黟县东北部,距黟县县城11km,历史悠久,环境优美,宏村被誉为“中国画里的乡村”,联合国专家称赞它为“举世无双的小城镇水街景观”,在明朝那个时代利用天然水力,使营造的每家户门前的小溪咕咕不断,沉淀池(月沼),及村口南湖,整个村落为牛型,树为牛角,桥为腿! 严谨规划的古村落。村内外人工水系的规划设计相当精致巧妙,专家评价宏村是“人文景观、自然景观相得益彰,是世界上少有的古代有详细规划之村落”。被中外建筑专家称为“中国传统的一颗明珠”、“研究中国古代水利史的活教材”。人
中华民族是有着博大久远古老文明的优良民族,而这种文明持续了5000 年而不曾中断。中华文明古国在这片热土上,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涌现出了一大批的艺坛巨匠,他们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文化和物质遗产,构成了独特而灿烂的中华文明景观。它们不仅是国家和民族的骄傲,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截止2014年6月,我国已有47处文物古迹、历史名城和自然景区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继续稳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意大利。其中与古建筑关系比较大的文化遗产33项(其中文化景观4项),自然遗产10项,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4项。 然而,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现今古建筑的现状确也是令人担忧,5000年的建筑精髓文化岌岌可危,古建筑的保护工作已是迫在眉睫。值得欣慰的是部分先知先觉的古建筑文化保护者已走前列,为古建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它们是机构或是研究院亦或是公司,只是采取的方式不同罢了。在此,让我们记住它们的名字,向它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也希望在能力所及之处为古建文化与传承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1条第四款,“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一直不能很好理解。这超过六层只针对前面的塔式住宅还是后面的三个(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都包括在内?想看看各位的理解。谢谢啊!
我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6.2条第二款“设有消防给水的建筑物,其各层(无可燃物的设备层除外)均应设消火栓”1.那像我们现在做的一个商住楼,一二层为商铺,三至五层为住宅(跃层,住一家人),我原来只考虑在一二层设消火栓,根据此规范,那三至五层岂不是也要设消火栓?在三层设还好,四五层都跑到人家里去了,想看看大家在做这类工程时候都是怎么解决?2.根据此规范,只要设有消火栓,每层都要设,那要是一层商场,设有消火栓,那其他的几层,无论规模多大,都要考虑??谢谢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讲解-杜霞里面有即将修订的部分内容的讨论图文并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正式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 告第450号 现批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6-2006,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2、3.2.1、3.2.2、3.2.7、3.2.8、3.3.1、3.3.2、3.3.7、3.3.8、3.3.10、3.3.11、3.3.13、3.3.14、3.3.15、3.3.16、3.3.18、3.4.1、3.4.2、3.4.3、3.4.4、3.4.9、3.4.11、3.5.1、3.5.2、3.6.2、3.6.6、3.6.8、3.6.10、3.6.11、3.7.1、3.7.2、3.7.3、3.7.4、3.7.5、3.7.6、3.8.1、3.8.2、3.8.3、3.8.7、4.1.2、4.1.3、4.1.4、4.2.1、4.2.2、4.2.3、4.2.5、4.3.1、4.3.2、4.3.3、4.3.5、4.3.6、4.4.1、4.4.2、4.4.3、4.4.4、4.4.5、4.4.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颁布http://www.cin.gov.cn/stand/file/2006072102.htm
给大家发2006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国仿古建筑设计》相当不错,有此书者能否上传,先谢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电气部分中的11.3.1中11.3.1 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接下去是应设应急的部位。请问,如果是甲乙类的仓库的这些部位要设应急照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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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来贵地!~奉上厚礼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欢迎下载
谁有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电子版,能不能发给我
第十章 电 气第一节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第10.1.1条 建筑物、储罐、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库房,其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二、下列建筑物、储罐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0 L/s的工厂、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5 L/s的易燃材料堆场、甲类和乙类液体储罐或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 3.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每层面积超过3000m2的百货楼、展览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 L/s的其他公共建筑。 三、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当供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自备发电设备; 四、除一、二款外的民用建筑物、储罐(区)和露天堆场等的消防用电设备,可采用三级负荷供电。 第10.1.2条 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第10.1.3条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的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但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GB50016-2006 11.1.3规定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的持续恐怕你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强条)请高人解答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意见稿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