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项目,设计上是2P漏电断路器,但施工方和开发方为了降低成本糊弄用户,把原设计的TCL型号改为正泰,而且采用1P+N的漏电,根据资料,1P+N似乎不能代替2P的漏电?如果能互换,那设计的时候又何必采用2P漏电呢?请大家指教!
请问下是不是所有2P断路器都带漏电保护啊?要是是的话为什么ABB微型断路器出了S262系列外还有专门的带漏电保护的微型断路器GS262系列啊? 比如说照明分电箱的插座回路用S262就可以了还是非要用GS261或GS262啊?
施工单位把原设计的插座回路2P开关改为1P+N带漏电保护开关,说是现在西门子的新型开关,先不谈造价的问题,请问在安全功能上是否有大的影响?
漏电保护器上端没有标火线零线,说明漏电保护器是2P漏电。 漏电保护器接线: 上端是电源端,接电源。 下端是负荷侧,接负载。 接线注意: 对于1p+N漏电断路器 N极没有过载保护特性即没流脱扣功能。 如果电源侧接反,当关掉开关后,火线仍然带电, 因为1P+N只断开火线,不断开零线。 如果漏电保护器输入输出接反,会导致电子式漏电保护器的脱扣线圈无法随电源切断而断电,以致长时间通电而烧毁。L火线、N零线是没错,上面是电源进线、下面接到负载去也对,但你一定得注意:漏电开关出线端一般只接插座电路的电线,而照明电路的电源线不要经过漏电开关,以免漏电开关会经常误动作。 还得提醒你:漏电开关后面各个用电分路一定还要接分路的空气开关,以作短路和过载保护,因为漏电开关主要功能只是起漏电保护作用,虽然在短路或严重过载时也会跳闸,但其动作电流大都在16A以上,只有加分路空气开关(大部分是10A)进行短路和过载保护才比较保险。
如图所示,我想把这个1P+N直接替换成2P的 断路器+漏电保护 可以吗?唯一要改的就是零线,我会把 进户的零线 和 电路中的零线 拿出来分别接到这个2p的 漏电保护器 上。请问,这样替换可以吗?
有一用户在用2台变压器的电.也就是双电源户.电源简称.1变2变.他在用1变時.2变开关为断.开关是3相4线漏电保护器.大概在用了有半月后.2变开关无故吸合.到至1变和2变电源连线.发生事故.问为什么2变开关无故吸合;入下图;
各位,对于漏电保护断路器,在接线的时候是不是非要接上N线呢?比如2P的断路器,是不是非要接1根N线和1根火线,才能检测漏电电流呢?可不可以直接接两相火线(比如A、C两相)?
如图所示的漏电保护开关,开关跳闸后我能通过开关上的指示判断是什么故障吗?是漏保动作了还是断路器过载或短路动作了?漏电保护器上的那个开关能否判断是漏电还是其他故障?
对家用而言,漏电保安器不宜做总控,只能做分支回路的断路器;家用总控最好用 2P空气开关。为什么 ?理由如下: 首先来搞清楚漏电保电安器功能和特点: ① 漏电保安器也称漏电保护器和漏电开关;是防止人身触电的保护设备,另外,当线路或设备发生绝缘损坏及漏电时,能及时切断电源,有效地保护线路和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② 漏电保护器在什么条件下跳闸:当流过相线(火线)的电流不等于流过中性线(零线)的电流,并且电流差值超过漏电保护器的保护阈值时,就会跳闸。 ③ 漏电保护器过于灵敏。它用的是
这个是否重复啊。。。。。
由于接地故障保护皆有防电气火灾和确保人身安全,在民规中规定插座回路必须有漏电保护,但照明回路没有规定,通常做法是需要在整幢楼进电开关须带漏电保护,并考虑上下级选择性.但有时总开关做漏电较麻烦.我的问题是是不是民用建筑总进线电源都要带漏电保护?如是TT系统一定要作的话TN系统可不做吗?
问个很菜但必须弄清的问题,请各位高手指点!三相电机的漏电断路器应该选用3P还是4P?三相插座的漏电断路器又应该选3p还是4P呢?为什么?
设备通电后,漏电保护器就跳闸,不知是什么原因。小弟是半路出家地,对电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那位贤人能给小弟讲讲如何避免这种情况,以及出现这样的情况时,查找故障点的方法。不胜感激!
漏电动作电流30mA的漏电保护装置作为防止人体直接或间接保护;漏电动作电流300mA的漏电装置作为防止电缆破损和老化造成接地漏电发热引起火灾的保护。
摘要: 阐述了二总线在井下漏电保护装置中的应用,通过总保护的微机对井下绝缘电阻的实时监控及总保护和分支出口保护之间的总线通信,快速判断出故障线路并及时隔离故障,从而全面提高了井下工作的安全。 关键词: 漏电保护 二总线 零序电流 1 井下漏电保护现状 我国大多数矿井电网一直沿用中性点不接地方式,随着井下供电线路的加长、电容电流的增大,发生故障时会造成单相接地电流大于20A,有的甚至超过70A,而《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超过20A就应采取措施降低到20A以下,因而广泛采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并电阻接地系统。 系统保护中,根据我国井下低压电网的运行情况,一般认为对低压配电网实行两级保护,级数再增加将没有使用意义。实行分级保护的目的是从人身、设备安全和正常用电的角度出发,既要保证能可靠动作,切断电源,又要把这种动作跳闸造成的停电限制在最小范围内。常用的漏电保护装置多为附加直流电源式保护和零序电流保护装置。总保护处安装附加直流电源保护,无论系统发生对称性漏电还是非对称性漏电,保护均能可靠性动作。分支出口处安装零序电流保护作为横
基于二总线的漏电保护系统 2005-11-29 这篇文章被阅读了< 3 >次 摘要:阐述了二总线在井下漏电保护装置中的应用,通过总保护的微机对井下绝缘电阻的实时监控及总保护和分支出口保护之间的总线通信,快速判断出故障线路并及时隔离故障,从而全面提高了井下工作的安全。 关键词:漏电保护 二总线 零序电流 1 井下漏电保护现状我国大多数矿井电网一直沿用中性点不接地方式,随着井下供电线路的加长、电容电流的增大,发生故障时会造成单相接地电流大于20A,有的甚至超过70A,而《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超过20A就应采取措施降低到20A以下,因而广泛采用中性点经消弧线圈并电阻接地系统。系统保护中,根据我国井下低压电网的运行情况,一般认为对低压配电网实行两级保护,级数再增加将没有使用意义。实行分级保护的目的是从人身、设备安全和正常用电的角度出发,既要保证能可靠动作,切断电源,又要把这种动作跳闸造成的停电限制在最小范围内。常用的漏电保护装置多为附加直流电源式保护和零序电流保护装置。总
我在“措施”上看到:手持移动设备的漏电电流为6~15mA,但是我查了很多的样本,只找得到30mA的剩余电流,只是表明小于15mA不动作,那么请问手持移动设备怎么保证漏电电流为6~15mA。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