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38-2005-7.5.5要求,安全照明是的照度值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5%。但是我看很多图,都是将一半的正常照明光管加蓄电池作为应急照明用的。好像很浪费啊?为什么不隔十多米做双头应急灯那种做法呢??没见到规范说要求应急照明照度值是正常照明的50%啊~~??
一个小高层住宅,地下室为人防工程,按规范要求不需要做火灾报警系统,平时功能应急照明采用集中蓄电池供电好呢还是采用自带蓄电池的灯具好呢? 1: 如果采用自带蓄电池的灯具,临战转换时要求安装180分钟的EPS,这时应急照明变成了双重电池供电(灯具自带30分钟的电池、前级还有集中EPS),感觉这样设计不合适。 2:如果平时应急照明采用30分钟集中EPS供电,由于此工程没有火灾报警系统,火灾时无法做到自动持续点亮,也不能让应急照明常亮吧(不符合节能原则了),如采用声光控延时开关控制,火灾应急时也做不到持续点亮。做了这么多年工程了,突然感觉在应急照明的问题上很茫然-----
有一12000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平时汽车库,战时物资库。根据规范要设应急发电机组,根据发电机组的容量确认设固定电站(>120kw)还是移动电站(<120kw),以及设几座。根据规范,发电机组按战时和平时容量大者确定。现在问题是:1。是否考虑消火栓泵、喷淋泵容量(战时它们是否需要工作)?2。是否考虑防排烟设施容量(战时它们是否需要工作)?(注:“平时供电容量,有两路不同时停电电力系统电源时,应按本工程平时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确定”。此工程应该没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平时消防设备,应急照明属于一级负荷。因此发电机组容量应按战时容量考虑。)
请问大家都是如何设计关于住宅区人防工程的应急照明方案的???假如非人防是双电源+EPS,那么如何给人防区应急照明配电?非人防EPS是否还给人防区供电?如果供电那就需要接入火灾强启线,又要面临加人防转换开关。战时EPS给应急照明供电的话还需要不需要保证战时火灾时是否强启?? 如果平时EPS不给人防区供电,那么如何保证人防区平时火灾强制点亮呢??? 这个人防应急配电好纠结。。。。。
以下讨论的是人防区平时配电的做法,人防区一般会留一个总动力箱,除消防负荷外,人防区其它动力线都要从此箱出去,但是排污泵是二类负荷,要是从人防箱分出的话,那整个人防箱都要是应急供电,代价较大,请问二类负荷可以单独做箱不经过人防箱吗?
人防地下室中,为什么防排烟风机不属于人防负荷,而火灾应急照明却接到人防负荷里面?考不考虑转入战时状态后的消防问题啊?感觉有点矛盾
关于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
人防战时应急照明与平时应急照明疏散路线不一致怎么设计如: 平时按防火分区设计 战时时按防护单元设计一般一个防火分区有两个防护单元,若按防火分区的疏散通道布置疏散指示灯,则有可能跨越防暴单元。这又是不能允许的,请教高手该如何处理。
人防内应急灯具的持续供电时间为多少?规范50038-94内规定7.4.6人防内应急灯具的持续供电时间应不小于相应人防的战时隔绝时间可是隔绝时间按规范为3小时,请问有那么长的蓄电池或EPS吗?
我这有一个项目,带人防工程的小高层商住楼,在做应急照明的时候,是按人防工程做的,从人防配电箱取电,而消防审查部门不同意,说要从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取电,要求补充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不知大家可有遇到这样的问题?
求教各位大神 为什么我的PKPM 设置了人防荷载 ,平面荷载校核里面也有人防荷载 为什么经过SWTA 计算时确没有算入人防荷载 ,算出来的结果和没人人防荷载一样 地下室负二层的顶板
最近做一工程,消防局审查后要求做应急干式消防系统,依据本人的理解,应急干式消火栓系统是在施工过程中为消防车救火设置的,工程原本设计的消防系统投入使用,这套应急干式系统怎么处理呢?请教各位大侠指导。
常规思路是人防工程,构件尺寸应该加大,但是现在图纸设计的是人防梁比车库梁小,人防梁与车库梁在同一轴线上,是设计有问题?还是有其他原因?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7
关于应急池设置的有关规定
我知道在五星级酒店的某些局部房间有设置应急插座的,但是在其它的民用建筑中很少遇到要设置应急插座的,一般都只考虑应急照明,因为在紧急情况下谁还会来使用插座呢?给个应急照明来逃命就好了啊,请问哪位大师对这个问题有教深的理解,恳请指点,既我们在民用建筑设计中什么时候需要考虑设置应急插座?谢谢!
我最近接到一个在原有消防系统中增加广播的工程,原消防主机是用日探,现在业主要求广播主材要用TOA的,我都不知怎样做,请问各位有没有相关的资料
人防门阀器材的一些图片好多都是专用的,尤其各类人防门,给人又笨又重的感觉,在地下室常常可以看到[ 本帖最后由 monkeyone 于 2008-7-24 15:41 编辑 ]
关于地铁施工的应急预案,作为一个备案。
STRAT4.5如何设置人防荷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