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喷淋系统中,喷头颜色及对应温度是多少? 工作原理是什么? 橙色57℃、红色68℃、黄色79℃、绿色93℃、蓝色141℃、紫色182℃、黑色 227℃,其中红色喷头是最常用的。 工作原理: 1、闭式消防喷淋系统: 当火灾发生,喷头达到其工作温度后,镀铬融化,管内的水在屋顶消防水箱(平时蓄 满水)的作用下喷出。此时湿式报警阀会自动打开,阀内的压力开关自动打开,而这个压 力开关有根信号线和消防泵连锁,泵就自动启动了。然后喷淋泵将水池内的水通过管道提 供到管网,整个消防系统就开始工作了。 2、开式消防喷淋系统: 系统装有烟感或温度报警器,对烟气或温度进行检测,达到一定程度,探头会自动报 警,经主机确认后反馈到声光报警工作,通过声音或闪烁灯光提醒人们。同时联动排烟风 机开始排烟,并打开雨淋阀的电磁阀,在联
下喷:有吊顶的、车库梁下(带集热罩) 上喷:无吊顶的、格栅吊顶. 侧喷:一般用于办公室、居室、立体车库 吊顶上高度大于800mm,且有可燃物时,吊顶内设上喷.吊顶下喷。
喷头太小了,如果画完了修改就太费时了,有没有一个设置,就让喷头比例变大,每一次画就是那么大?不用画完了之后,再去一个个喷头修改?
各位前辈好,我这里有一些公寓的消防改造,一个房间长8米,宽4米,准备把喷淋改为侧喷,这种情况是不是必须要做两排相对的呢?可不可以改变什么因素只做一排,或者说还有更简单的设计方式,能最少就最少。麻烦看到的前辈解答一下,谢谢!
我是刚做水电深化不久,刚刚接到要求,对于会所吊顶空间按大于80cm的地方,需要设置上下喷头,这个在图纸上怎么体现呢,后续新增的费用多不多
规范中要求,消防电梯前室,需设消火栓,但未明确指出过是否应设喷头,(而指是提到走道内应设置喷头)不知前室是否应算是走道范围内的,如需设置,可否采用侧喷及大口径侧喷?
可以直接从支管上用三通连下来还是必须用向上的喷头绕下来?如图:
这个是转给排水论坛一位同行的工程图片,大家也分析、分析![ 本帖最后由 w542131241 于 2011-1-21 14:26 编辑 ]
一、首先说下个人的做法: 不论地下室消防风机房还是地上的消防风机房(有些建筑地上也会设有消防风机房的),不论是排烟机房还是补风机房,本人的设计均是不设置喷头的。 不设置的依据是GB 50045-95(2005年版)7.6.4 高层建筑中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空调机房、公共餐厅、公共厨房以及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该条内容提到的是“空调机房”,并不含盖风机房。二、再说下个人做法碰到状况: 在浙江省2013年纪要出来之前,个人做法在大部分地方消防都认可,个别地方审查时提出过要求在风机房内增加喷头,比如江苏地方碰到过,但经过交流,审查人员也认可不设置喷头。 但是最近浙江省2013年专家纪要出来后,本人已经接触到两处地方审查提出要求在风机房内增设喷头,依据是浙2013纪要第120条,该条内容:
消防喷淋的喷头一般怎么布置啊,用天正怎么画好点,现在用的是矩形喷头,一个建筑面积比较大,怎么画比较简便呢???不要一个一个矩形的连,简便的方法有木有???类似下图的小矩形,且有些矩形大小不一要单独连吗????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7.1.2条规定,同意跟配水支管上的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喷头的间距不宜小于2.4m,请问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如果小于2.4m会有什么影响吗?还有喷头与端墙的最大间距,这个端墙是指结构墙,还是指装修后的墙面呢?很多地方不懂,请大家指教一下,非常感谢。
采用水幕喷头时,消防稳压如何考虑?和喷淋稳压一样可以吗?一旦雨淋阀打开,水量很大,一般概念的稳压泵流量无法满足。或者只考虑管网渗漏,满足阀前压力?
大流量喷头不让用!说边墙型喷头最多保护3米.消防支队说必须用标准喷头??????我设计房间进深4米,用大流量喷头边墙型喷头,消防队让我重新设计???!!!大家怎么看??????
本工程设计院设计时地下室是直立型喷头,1层及以上是下垂型喷头,咨询设计院说当时这样设计是考虑到装修要吊顶,所以直接做成了下垂型。现在本工程决定除了核心筒区域(电梯前室)要做装修及吊顶外,其他地方均不做吊顶,这样情况下那些没有吊顶的场所其喷头采用下垂型是否会影响消防验收通过,我查询了自动喷水灭火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并没有提到喷头应该朝上还是朝下的条款。关于这个问题纠结了好几个月了,让施工单位找找哪些消防机构验收的参谋,回复是各有各的说法。咨询一个搞施工的朋友说只要按图施工就可以,其他一概不管,因为消防审核意见书是依据施工图纸而出的,图纸怎么样那就做成什么样,不会影响验收。本工程是办公写字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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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属于仓库建筑,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G50016的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系统采用闭式系统和湿式系统。采用闭式喷头,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一般选用68℃;不做吊顶的场所采用直立型喷头(喷头溅水盘向上安装,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按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7.1.6、7.1.7、7.1.14、7.1.15条的规定)
在广州的一栋8层综合楼,因为楼层内部平面未确定,因此没办法布置自动报警系统和水喷淋头位置,请问各位,只做喷淋系统立管之前的部分,并且消火栓系统完成,能不能通过验收呢?多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