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大家我知道的监理分为 国字号的省字号的和监理员想问问有什么区别吗?国字号就是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吧!那省字号的呢和一般说的监理员区别在于什么呢?一个项目上面有一个国字监理一个月7000最低的普通的也就是2500
通用电气强电工程监理细则(一)1、工程概况项目电气简介2、组织架构见监理大纲。3、监理目标 确保强电工程按预期计划完成,使工程监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优良,争取达到省级优良样板工程。4、监理依据4.1《施工承包合同》4.2《建设监理合同》4.3 施工图纸: 4.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95)4.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95)4.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4.7《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J 133-90)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4.9《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217-94)4.10《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J65-83)4.11《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 303-88)4.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机电设备专业,助理工程师。熟悉高电压开关柜等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业务,多年的产品售后服务经验,多次在国内大型工程如广深珠高速公路,三峡工程等高、低压开关柜安装与调试。熟悉产品报价、招标等业务和流程。5年的监理工作经验,在三峡工程负责两个混凝土拌和系统的高、低压电气设备。现在龙滩工程运行设备监理,熟悉土建,钢结构等工程,负责砂石加工系统生产运行管理和长距离胶带机设备的运行与管理。
论坛的老鸟们,有对南网下属的电力监理公司熟悉的么?尤其是设备这一块,本人现在回老家转行了,现在即将去这家公司报道,这样的工作,一年出差大概多少天?奖金、待遇如何,
网友旌阳浪子的留言: 李工,您好。 我是去年毕业的大专生,在四川一家监理单位工作一年时间了。所在工地也从土方开挖作到了正负零。监理待遇低,而且感觉学不到实际的东西。我也照你说的那样买了标准图集,验收规范以及施工手册…… 出来工作后很多人喊我去联系一家施工单位,从基本的抄平放线做起,一来施工单位不好找,二来自己也不愿意离开自己生活了4年的城市。 像我这种刚毕业出来作监理的毕业生特别多,他们的生活状态却又很纠结。希望你能给我这群人指点指点,给我们指出一个学习的路径,奋斗的方向!怎样去奋斗才能使得自己有一个高一点的起步,能够有所成! 致以诚挚的谢意! 我的回复:旌阳浪子 :你好!你的目标明确,做监理,接下来是如何让自己快速起步了。你说监理待遇低,学不到东西,就这两点我跟有些人的看法不同。一、 任何行业的工作经验都是从基础起步,新大学毕业生一下子想达到一个很高的工资水平这不现实,因为从你的工作能力到职业资格都不具备高工资的条件,监理是从监理员到专监,在到总监,这是一个过程,我以为缺一
在我现在在所做的项目,是一个国营的房地产企业,监理是业主自己的人,我们在做地下室基础,塔吊基础也在底板里,有一个姓温的土建监理工程师在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里怎么找也找不出他想要的,就跑来问现场施工员说:怎么在建施图和结施图里找不到塔吊基础。
原来,A表是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B表是监理用表,而新的《监理规范》把原来的A表改为B表,把B表改为A表,这么一改,很是别扭。
请问工地上面,发现施工方大量使用" 非标" 钢筋,是小问题还是大问题?非标钢筋经检测合格(施工单位肯定把检测单位搞定了) 怎么处理?非标钢筋有什么危害?我该怎么搞他们?
现场检测时候,有一位监理人员向我提出要我们的检测资质!说是为了防止我们做虚假试验要对我们进行了监督!我当场回驳了他!理由如下:1)监理不是建设单位代表,他仅仅是被建设单位委托的单位,他不具备建设单位所有的权限和义务。同样我们也是建设单位委托的!我们主要是对基桩工程的质量(分部工程)负责,他们是针对与基桩工程以外的单位工程的质量负责。2)建设监理单位主要是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质量的利益。我们是确保基桩工程的质量3)我们的对象是桩基施工单位!4)建筑法和监理规范里面没有约束我们检测这一项规定。5)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委托合同没有约束我们检测这一项。6)我们和监理同属于咨询服务行业!共同为建设单位服务!7)我们和监理是合作的伙伴!因为在现场检测中承包单位的配合有时需要监理出面才可以摆平的!因为我主要负责桩基工程检测的,所以我只是提与桩基工程检测的相关的问题!其实检测单位承担的检测有: 结构检测、环境检测、建筑材料检测、门窗电阻功能检测等等!
主要是总包工程向业主的报告
我们的闸门是分别招标,然后有闸门制造单位(根据初设)委托设计,业主请专家审核图纸.现在监理已经进厂,制造厂的情况很难控制,希望有经验的同志交流以下这种情况应该注意些什么?
1、施工监理并不是没有监督安全,但难于承担施工安全监理责任 施工监理中监督安全包括两个范畴:一是工程建成后的安全,即工程安全;二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即施工安全。前者即工程建成后的安全,作为工程质量的首要内容(《建筑法》第52条),当然是施工监理中质量控制的重要工作,并要承担相应的质量监理责任,这是没有异议的。关于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安全,施工监理也是要进行监督的。因为,不这样做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就会影响进度控制目标。此外,不监督施工安全,质量也保证不了。工作面不安全,工人操作就提心吊胆,也就难于保证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还有一些工程,上一道工序不保证质量,下一道工序施工就不安全。所以,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施工监理也就要监督施工安全。既然如此,能不能说监理单位就应承担施工安全的监理责任呢?还不能作如是观。 第一,监理对施工安全的监督与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范围是有区别的。按照新版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关于“监理人权利”第17条(8)中规定“对于......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应该说,对此作为监理人的权利或作为监理范围的规定还是
各位参与水利工程监理、水保工程监理的朋友们,或是参加过07、09年水利监理工程师考试的朋友们,网易土木在线社区的朋友们,希望大家能多交流、讨论[ 本帖最后由 nhuscu 于 2009-6-17 18:11 编辑 ]
我是建筑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已工作六年,今年取得工程师证,我想请问这种条件能报告省监理吗?省监理的考试科目和全国监理是不是一样的?是不是一定要考过省监理才能报告全国监理?谢谢
寻第三方监理公司, 最好在沈阳当地,帮检测以施工完毕的强电照明系统是否合格。。有愿意活着这方面的性息的请联系我!18618185234 电话 2012年8月以前,过时过期
本帖最后由 xuke854 于 2013-11-11 16:12 编辑 设计图纸上从强电井表箱进入户内PZ30箱的套管为SC32管,从施工便利性来考虑想让设计院变更为PVC32管,但设计院称根据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第10.1.4.6第3条的规定“一类高层公共区域的暗敷线路宜采用金属管敷设”,因此设计院不同意变更为PVC管。想了解下除了江苏这条标准以外,还有别的设计规范明确要求过吗?另外,江苏这条标准上也只是说“宜”采用,并未强制要求。
本项目,塔吊采用钢构柱 ,底部采用四根灌注桩。对于这种塔吊的安装方式,监理如何对塔吊的安装及基础工程如何进行监理。个人认为,塔吊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机械监督管理规定2008的文件监理应监督方案的实施情况。既然如此,那么监理就应该对灌注桩的施工安装桩基施工要求进行监理并要求施工单位报验,对钢构柱的安装也应按照钢结构安装进行验收。塔吊的安装(含桩基、格构柱的安装)及拆除方案报监理审批。另外这样的安装方式属不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是否需要进行专家评审,个人觉得有一定的危险性,应该进行方案评审。请各位谈谈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