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处理一般是指用于改善支承建筑物的地基(土或岩石)的承载能力,改善其变形性能或抗渗能力所采取的工程技术措施。那么地基处理的具体目的有哪些呢?八方陆通地基处理专家告诉你: (1)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 地基剪切破坏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建筑物的地基承载力不够,由于偏心荷载或侧向土压力的作用使结构失稳;由于填土或建筑物荷载,使邻近地基产生隆起;土方开挖时边坡失稳基坑开挖时坑底隆起。地基土的剪切破坏主要因为地基土的抗剪强度不足,因此,为防止剪切破坏,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提高地基土的抗剪强度。 (2)降低地基土的压缩性 地基的压缩性表现在建筑物的沉降和差异沉降大,而土的压缩性和土的压缩模量有关。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地基土的压缩模量,以减少地基的沉降和不均匀沉降。 (3)改善地基的透水特性 基坑开挖施工中,因土层内夹有薄层粉砂或粉土而产生管涌或流砂,这些都是因地下水在土中的运动而产生的问题,故必须采取措施使地基土降低透水性或减少其动水压力。 (4)改善地基土
地质雷达调查浅层地基隐患
本人有一工程设计中发现,地下有大量的溶洞,且比较大,有深有浅,上部做一个高层工业钢框架,柱底内里较大,请教各位做什么形式的基础比较合适,谢谢
因我不懂结构的知识,请教各位:现有1个(直径3米,高3米)的圆柱体水箱,放在首层(层高约3米)的地板上(地下基础不详,可能是填砂),现地板下陷10厘米左右,要怎样处理基础?谢谢!
在一个深10md的坑上建七层砖混,加一层地下室!采用的是建筑垃圾回填,回填时间不超过一年!第一次采用的桩基础!但打孔过程中无法成孔!之后考虑采用的强夯处理地基,我们这的总工给的意见都是分两次强夯,可是实际情况确是一次强夯!然后给出了一份检测报告!给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大于等于200KPa,检测三个点的沉降变形都为3mm。强夯的有效加固深度为7.1m。我想知道的问题是:1.强夯的有效加固深度是指的什么?2.用建筑垃圾回填,随着建筑垃圾的自然固结,这时候会不会导致不均匀沉降(采用的是450mm的筏板基础)?3.设计需要验算变形吗?
一级处理是去除污水中影响二级生物处理正常运转的杂物的过程,主要包括去除污水中的漂浮物及悬浮状态的污染物、调整pH值和其他减轻污水的腐化程度及后处理工艺负荷的过程。一级处理是二级生物处理的预处理过程,只有一级处理出水水质符合要求,才能保证二级生物处理运行平稳,进而确保二级出水水质达标。针对不同污水中存在的不同污染物,应实施与之相对应的一级处理工艺。比如酸碱污水应当采取中和处理,含盐污水应当采取离子交换、电解或膜法处理,对超高浓度有机污水就应当采取萃取法处理。
现场回放:当基坑或基槽开挖至地下水位-0.5米时,排水时出现流沙现象,边挖边冒。处理方式:停止继续开挖作业(1).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发现原因:第一底层有粉砂层,第二水位高差,第三锥土产生压力。(2)处理方式:第一:降水第二:抗或者槽周围打板桩,阻水沙。第三:减小水压,或者是改变平衡力
地基处理的对象及其特性
我在做一幢两层的管理房,600个平方,属于垃圾坝的附属建筑。现在在做基础,但是地质较差,首层是粘土层,厚约1~2m,f为80kpa,其次为淤泥层,厚12~14m之深,f为50kpa,其下为凝灰岩,f为140kpa。曾试图用水泥搅拌桩处理地基使其达到100kpa,但其置换率都偏大,布置起来密密麻麻,看了就觉得不经济。如何才能做到安全又经济呢?考虑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最后选用板式基础,但板至少要500才行,头痛啊,这么个小房子要这么复杂吗?
新做一陕北地区设计,地勘初步报告如下:①杂填土(Q43ml):褐黄色,稍湿,分布于整个场地。层厚0.40~0.50米。②细砂(Q4eol):褐黄色,稍和,松散,分布整个场地。层厚7.3~7.7米。Fak=140Kpa
基坑开挖施工中,因土层内夹有薄层粉砂或粉土而产生管涌或流砂,这些都是因地下水在土中的运动而产生的问题,故必须采取措施使地基土降低透水性或减少其动水压力。这时就需要用到地基处理的一些方法,下面八方陆通地基处理专家就告诉大家这些方法的具体作用: (1)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 地基剪切破坏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建筑物的地基承载力不够,由于偏心荷载或侧向土压力的作用使结构失稳;由于填土或建筑物荷载,使邻近地基产生隆起;土方开挖时边坡失稳基坑开挖时坑底隆起。地基土的剪切破坏主要因为地基土的抗剪强度不足,因此,为防止剪切破坏,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提高地基土的抗剪强度。 (2)降低地基土的压缩性 地基的压缩性表现在建筑物的沉降和差异沉降大,而土的压缩性和土的压缩模量有关。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地基土的压缩模量,以减少地基的沉降和不均匀沉降。 (3)改善地基土的动力特性 饱和松散粉细砂(包括部分粉土)在地震的作用下会发生液化在承受交通荷载和打桩时,会使附近地基产生振动下降,这些是土的
我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向各位请教: 在一黄土场地,有一栋3层综合楼,砖混结构,楼已经建成使用2年。管道渗漏后,产生不均匀沉降,该场地为Ⅰ级轻微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湿陷量不大。当时地基处理时,采用450mm厚3:7灰土垫层。现仅进行上部的结构加强处理,该楼是否还可继续使用?
本帖最后由 sun200215 于 2016-3-9 19:09 编辑 图是地质剖面,溶洞和人防洞都是用毛石混凝土填实。关键问题是筏板底的持力层,一半落在了残积土上(承载力380kPa,压缩模量是18mPa),一半落在了泥灰岩上(承载力450kPa,压缩模量是38mPa),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啊?建筑物是一个26层的普通剪力墙住宅,甲方明确要求不打桩,我们总工说在基底铺设800厚的级配砂石就行了,请问这样处理可以吗?
如图,为一泵站,基础位于饱和细砂层。地勘报告中提出可不考虑地震液化。地勘提细砂层承载力特征值为90kpa,基底应力约120Kpa,请问该地基特征值可不可以修正?若修正取修正系数是多少?有无合适的地基处理方案?
大家看看这个地基该如何处理
论文简介:地基与基础处理-换填处理-路桥基础-建筑地基 投稿网友:lijinyun123456 上传时间: 2013-08-23
在西北某场地某5层半框架结构商业,高度30m,柱跨7.5m。地勘中,第一层为10m左右湿陷性黄土,二级自重,承载力为120kpa,第二层为黄土,无湿陷性,承载力为150kpa。现在开发商自己找专家出的地基处理方案为:从地面挖至-8.5m,然后回填2m的素土垫层,压实。再做0.9m的灰土垫层压实。这个实际上是满足了规范对于乙类建筑的关于消除湿陷性的基本要求。但是规范没有规定用两种材料回填压实。请问可行吗?对提高承载力有无影响?该项目的柱底轴力最大为6000kn左右。
《抗规》4.2.1和4.4.1条规定了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及基础抗震承载力计算的范围,诸如水泥土搅拌桩、CFG桩等(地基处理规范中所列)复合地基处理方法属于人工地基,地基处理规范中其他方法也属人工地基范围。那按地基处理规范中处理的地基,基础设计是否还可以按照《抗规》4.2.1和4.4.1条规定考虑?个人觉得可以,把桩基看做是地基处理的一个特例,地基处理和天然地基都可以按抗规执行,地基处理当然也可以。但有一个疑问,当采用地基处理规范处理的地基时,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改如何取?是按照基底天然土层取还是褥垫层取?欢迎各位讨论,提出您的高见。附:4.2.1 下列建筑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及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