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完整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还附有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 of design for sprinkler systems GB50084-2001 (2005 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1 总则 1.0.1 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本规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附条文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希望能够帮上大家,有备无患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68号“关于发布国家关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l, 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原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同时废止。在这里,大家去下载吧!http://www.shequ.shejis.com/Shui_BBS/dispbbs.asp?ID=401534
在设计规范中7.2.3中说明要在宽大于1.2m的风管下要增设喷淋头,那么根据设计规范8.0.7表格的要求,必要的话是否要加大支管的管径? 打个比方说:一个DN32的支管设了3个喷头,但因为经过风管位置,在下方增设1个喷头,既一共4个喷头,按设计规范8.0.7的要求,是否要将该支管管径加大到DN40? 请各位大虾指点一下,谢谢!
关于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理解——磨石建筑培训提供 分享与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 of design for sprinkler systems GB 50084—2001 (2005 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1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6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1、5.0.1A、5.0.5、 5.0.6、 5.0.7、 6.2.7、 6.5.1、 7.1.3、 8.0.2、10.3.2、12.0.1、12.0.2、12.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1]68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1995~1996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大家好啊,不知道哪位仁兄设计过《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DB51/T 537-2005),最近接手个项目要用到这个规范。四处都没有买到这个规范,设计过的XDJM,赐教下哈,简易自动喷淋的设计参数是多少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chm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rar
6.3 水流指示器 6.3.1 除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6.3.2 仓库内顶板下洒水喷头与货架内置洒水喷头应分别设置
规范新修订后,虽然组织了好多推广学习的活动,但感觉对于该系统的认识和设计还存在好多值得讨论的问题.希望大家各抒己见,发表观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问题座谈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刘振印 方雪松 [编者按]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水专业技术人员在执行《规范》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经与《规范》有关人员座谈,对问题的解决有了进一步了解,现根据记录,整理成文,供读者参改(未经本人审阅)。 1、《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有73条之多,其中有8条采用了“宜”、“不宜”、“可”等是否允许稍有选择? 因为《规范》本身就是强制性的,不能因条文中有“宜”、“可”等用词就不做为强制条文,仍应按条文执行。 2、重复启闭予作用系统,是否有相应产品? 目前国内尚无此类产品。 3、予作用系统是否需要配充气装置? 予作用系统不允许有误喷和管泄漏。有充气装置是为了检漏。设计人如认为不需要充气,可不设空压机。 予作用系统可代替湿式系统也可代替干式系统。 4、《规范》中4.2.9条规定的快速排气阀,国内有无此类产品?它应装在配水管的何处? 国内有DN32的排气阀。只设电动阀不设排气阀不行。不
该网上的《大空间智能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电子样本,实在不方便阅读。给诸位传各PDF格式的! 本规范共分13 章和 1 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和符号;3、设置场所及使用条件;4、系统选型和配置;5、基本设计参数;6、系统组件;7、喷头及水炮布置;8、管道;9、供水;10、水力计算;11、控制系统的选型及组成;12、操作与控制;13、电气等 13 个部分及附录、条文说明、附图。
有需要的下啊.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年局部修订)
在建筑设计说明中,该建筑被定义为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丙类厂房,划分了一个防火分区(防火分区内有加工维修车间、有小型仓库、还有办公室)整个建筑呈L型布置,L的空缺部位架空有顶。以上是建筑的情况。在给排水设计中,设计方将整座建筑所有区域均布置了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包括架空层。按照规范,丙二类厂房,如果不是地下半地下式或者高层的,应该来说是不需要设置自喷的吧。另外,如果考虑到车间的某个部位有较高的火灾危险性,是不是可以局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步骤 1、查《建规》8.3,确定设置场所及设置系统。 2、查《喷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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