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要做一个高层商住楼的初步设计,要做自喷。我估计一个报警阀组就够(喷头总数不超过800个),但是我不知道自喷是按什么分区的,我曾见过有人做20多层的的自喷都没有分区,但是不分的话喷头能承受那么大的水压吗?
简单介绍一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原则及分类。
自动喷水系统连接喷头的小短管一般多长,有具体要求么(最大多长)?急求答案谢谢大家了....还有一般垂直双层布置管道,是否必须是热水管道在冷水管道和消防的上方?
由于我没有设计过自喷系统,所以请教大家: 在首层,1000平方米的超市,要做湿式自动喷水系统,可以不设水箱水池,直接用市政水压和结合器吗?如果可以,那报警后如何传递来开启自喷?
自动喷水系统,某处发生火灾,喷头破裂喷水,报警阀报警后启动水泵,是不是只有一个防火分区内的全部喷头启动?那其他的喷头在水泵压力的作用下,不会破裂吗?
规范中消火栓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工作时间不同,例如消火栓为2个小时,自动喷水为1个小时。火灾时自动喷水系统是否工作1个小时就自动停泵,如果1小时火灾还未灭火就停泵是否可以?(虽然可以考虑火灾发生一个小时火势会很大,这时候的自动喷水效果不大);如果不停泵,自动喷水系统就会用消火栓系统的储水,影响消火栓的工作。《措施》里面有一条“任何消防主泵不宜设自动停泵的控制”,但规范上并没有说明能否自动停泵。请问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
以前的项目——一个仓库,没有做消防审查,今年除了新的防火规范后,根据防火规范要求,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者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仓库需要做喷淋,现在为了不做喷淋,想把仓库一分为二,减少仓库的建筑面积,使其不做喷淋请问这样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消防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分支系统。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其管网工作状况分为: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四种。 湿式系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合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并不高于70℃的环境中使用。在温度低于4℃的场所使用湿式系统,存在系统管道和组件内充水冰冻的危险;在温度高于70℃的场所采用湿式系统,存在系统管道和组件内充水蒸气压升高而破坏管道的危险。干式系统适用于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干式系统虽然解决了湿式系统不适用于高、低温环境场所的问题,但由于准工作状态时配水管道内没有水,喷头动作、系统启动时必须经过一个管道排气、充水的过程,因此会出现滞后喷水现象,不利于系统及时控火灭火。<
1、计算自动喷淋流量是不是一般都用作用面积乘以喷水强度在乘以个1.3系数呢? 还有没有其他的方法~!2、最不利点喷头压力是规范规定的0.05Mpa ,还是通过计算喷头流量那个公式(q=K乘以根号下10P)反推出来的? 知道危险等级 确定单个喷头保护面积 计算出单个喷头流量之后反推压力? 看书看多了 蒙了~!倒腾不清了
一、《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7.4.8.1条指出:“增压水泵的出水量,对消火栓给水系统不应大于5L/S;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应大于1L/S。”第7.4.8.2条又指出:“气压水罐的调节水容量宜为450L。”设置增压设施的目的及对气压罐容量的要求,其相应的条文说明中作出如下解释:设置增压设施的目的主要是在火灾初期时,消防水泵启动前,满足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压要求。对增压水泵,其出水量应满足一个消火栓用水量或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用水量。对气压水罐其调节水容量为二只水枪和5只喷头30S的用水量,即2×5×30+5×1×30=450L。 笔者认为,《高规》第7.4.8.1条正文与其相应的条文说明有矛盾之处。本文拟就这一问题做一些探讨。 二、火灾初期增压(稳压)设施的作用及流量和压力要求
建规中规定:空调房应设自动喷水系统,但现有一个工程,甲方要求不设自动喷水系统,理由是他们用的空调系统是水系统的,不是平常的风系统,请问:1、这个水系统和风系统是如何定义的?2、甲方不设自动喷水系统的理由正确吗?有没有具体规范的条文支持?
1.地下室设有甲级防火门的风机房,冷冻机房要不要布置喷头。2.地面上是纯住宅,住宅在地下室的前室要不要布置喷头。3.末端试水装置一定要从最不利喷头后接吗,可以根据地漏位置就近接吗?
最近在做一个自动喷水一泡沫联用系统,需要计算消防水量,请问是计算单独的喷水系统或泡沫系统的水量,还是计算整个水量?有什么依据?知道的朋友帮帮忙。。
低规中:8.5.7 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体育馆观众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面积大于5000m2 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丙类厂房,宜设置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是不是如果 建筑面积大于5000m2 的丙类厂房,就应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其设置范围有哪些? 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水源、管网、闭式喷头、报警控制装置等组成,是一种能够自动探测火灾并自动启动喷头灭火的固定灭火系统。 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厂广泛地适用于各种可以用水灭火的场所。尤其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建筑、普通工厂、仓库、船舱以及地下毛程等场所。其具体设置范围,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性质、规模、高度、火灾危险性、防火条件等,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进行确定。建筑物、构筑物内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1.厂房 (1)等于或大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问。 (2)等于或大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 (3)服装、针织高层厂房。 (4)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木器厂房。 (5)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 (6)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2.库房
请问各位:自动喷水系统的喷头,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是怎么确定的啊?和危险等级有关吗?我看到好多种的最大保护面积,不知道怎样选择?请知道的高手给予明示
【设计提示】 1.干式系统,适用于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环境的室内场所。 2.本图集仅绘制了干式系统临时高压有稳压泵情况的图纸,其他情况参考本图集湿式系统。
大家好节日快乐!请教一个问题我是做消防施工的在昆山有个地下车库全部是上喷我方为了节约材料希望在配件上直接安装喷头但监理不同意必须加连接管请问有没有明确条文规定喷头安装的我在上海部分项目中也做过喷头直接安装在管件上的没连接管谢谢各位前辈!
四层的沿街楼,长109.82米,每层面积1401平方米,但是每层都被墙分成大小不等的四部分,大的约500平方米,小的100平,做建筑结构的几个人意见不一致,我还没做过消防,请教高手这样的楼要不要设自动喷水系统?
根据规范规定闭式自动喷水一泡沫联用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除执行本规范表5.0.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湿式系统自喷水至喷泡沫的转换时间,按4L/s流量计算,不应大于3min;2 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在流量等于和大于4L/s时符合水与泡沫灭火剂的混合比规定;3 持续喷泡沫的时间不应小于10min。规范只表示泡沫比例混合器的选择应注意的问题,但是光有泡沫比例混合器是不能产生泡沫的.那么,产生泡沫用泡沫产生器?有用在闭式自动喷水一泡沫联用系统中的泡沫产生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