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 [环境保护部第1号令]---------------------------------------环境保护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 平 二○○八年六月六日主题词:环保 法规 危险废物 令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
危险废物管理应该注意什么
山东省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2019.3.22(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_相关标注(2021年版)
危险废物管理企业内控
新版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何记录2022年10月1日,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出台了新的技术导则,对管理台账的记录进行了规范。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也是固废法规定的企业
关于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 平 二○○八年六月六日主题词:环保 法规 危险废物 令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
环保部近日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深入了解《名录》修订的主要内容、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及其对策,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对《名录》进行详细解读。 [size=15.5556px]问:本次《名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修改了前言。与2008年版《名录》相比,本次修订前言部分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医疗废物的管理内容。二是修改了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废物属性的判定说明。三是新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以及通过危险废
产废单位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危险废物,现状,管理,解决对策
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与管理
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及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