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保证金为:≤2%*投标总价且≤80万人民币,但我发现有的书上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为50万人民币,究竟以哪个为准?签定施工合同时的履约保证金为≤5%*合同总价,有无具体的数字限额?大家来讨论
没收的投标保证金当“归”谁? 江苏省东台市财政局 崔建才 在实际工作中,投标人因违约而被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现象并不罕见,有时也很正常,根本就不值一谈。可在没收的投标保证金究竟“归”谁所有的问题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却各执一词,甚至于有时还产生了不少的矛盾和纠纷。对此,有关部门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规范意见。笔者在此也略谈一下自己的观点,以同大家一起交流、探讨。 一、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观点,各有各的道理 第一种观点,采购代理机构没收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归采购人所有。持这种观点的几乎都是采购人,他们认为,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采购业务都是接受他们的委托才得以开展和实施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行为都只是一种受托代理行为,投标人的违约活动不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权益构成任何影响,相反,有时会对采购人的利益构成实质性的侵害,因而,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归采购人所有,这也是减轻或补偿采购人潜在损失的一种重要途径。举例来说,在一宗招投标活动中,甲投标人以500万元的投标价被招标代理机构推荐为第一中标人,乙
问: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是 多少? 答:依据《
投标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2%,2016法规教材没有80万的限额规定,但有的网友说管理上有,其他注册考试也有这一规定。怎么不同呢,求证大侠。
6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已出台4批政策减税降费718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基础上,自7月1日起推出的新降费措施。 决定推出新的降费措施 要求兑现全年为企业减负万亿元的承诺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供应商交纳一定数
6月7日,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从7月1日起,再推出一批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6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相关内容予以明确。
工程保证金现状 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保证金制度得到普遍应用,而且渗透到建设过程的若干环节,种类繁多。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施工企业缴纳的工程保证金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保证金类型 缴纳或退出环节
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承包合同价的5%,实际施工中,又增加了工作内容,增加了工程量,请问在该月应付工程款中按5%扣除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包不包括新增工程量的价款
工程履约保证金按施工单位自行完成总造价的10%,请问这里的自行完成总造价是指开标价还是需要算上暂定价,或者人工调差、材料调差等?谢谢
取消投标保证金?全国各地都有哪些政策?
工程保证金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我国现行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都没有明确规定工程建设行业保证金收取的种类、比例和返还时间,对被管理者规范得较多,对建设单位规范得较少,对施工单位规范的较多,对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的较少,这就从源头上给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随意收取保证金的机会。 滥用工程保证金制度。 许多工程保证金缴纳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企业注册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工期保证金、优质工程保证金等种类没有上位法的支持。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