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0日凌晨4点多,郑州航空港区滨河办事处大马村一四层砌体房屋倒塌,坍塌的楼房又砸塌了邻居家的一处平房,而平房中有3人被困,被困者是一名30多岁的母亲和她的两个孩子,一个是7岁左右的女孩,一个是5岁左右的男孩。这3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注意到事发地点附近矗立着很多没有外粉,也没安装房门和窗户的毛坯房。在这些毛坯房外,张贴着《拆迁安置公告》。按照拆迁公告,滨河大道及南水北调绿化带内所有房屋和附属物均在征迁范围内,被征迁人应在2013年11月28日前完成搬迁并腾空房屋。现场,记者注意到倒塌的4层楼房也属毛坯房,里面未住人。倒塌楼房的废墟中散落着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突然感觉身边好多人都已经成为了“拆二代”,因为国家建设需要,许多房屋都被拆迁了。但是也有些房屋就比较尴尬了,经过判断后不需要拆迁只用加固一下就可以了,这个时候就很无奈了需要我们去找加固公司了。河南加固公司对于加固房屋有很多支招,下面就让我们前景建筑加固来为大家介绍一些方法。 1、如果是支承大梁的墙段抗震能力不足时,要增设砌体柱、组合柱、钢筋混凝土柱进行加固。 2、对于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间和水箱间不安全时,要采用面层或外加柱加固。 3、外贴钢板加固技术,用粘结剂粘贴钢板补强、加固的钢筋混凝土结
砖混结构房屋倒塌实例综合分析
真正死于地震的人极少,绝大多数人死于地震引发的房屋倒塌。第一批赴四川灾区参与房屋应急评估专家组成员、同济大学结构抗震专家李建中返沪后,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即使是处于断裂带上的青川县,在被专家判定要立即拆除的66幢危险房屋中,也没有一幢是2002年国家出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后设计施工的房屋。 李建中说,要做到房屋“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不是不可能的事。 房屋倒塌本可控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地震后,同济大学吕西林、李建中等6位专家组成第一批房屋应急评估专家组,5月16日赶赴四川,为广元市、广元市青川县和苍溪县三地尚未倒塌的重要建筑做现场评估。在这3个地方,专家组对223幢严重损伤、要倒不倒的建筑评估后,判定一共有72幢需要立即拆除。他们发现,这72幢房屋没有一幢是2002年以后设计施工的。这说明,严格按照规范设计施工,房屋倒塌是可控的。 2002年1月,我国开始实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做到: ■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50年一遇)影响时,一般不
房屋拆迁也一定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操作,否则后果不堪想象!注意一下挖机的位置,还有人在挖机旁边不。拆房子就多了,首先要看房子怎么样,看房子结构看房子坚固吗?是什么样的房子就用什么方法。拆的时候房子旁边一定要没人。拆除是挖机一定要有退路。拆完了还要把钢筋打出来,一定要看好人在旋转,还有在跑的时候。看好履带是否有钢筋插入了。还有好多常识自己慢慢看,要小心一点,房子看好在拆。[flash]http://img1.cache.netease.com/flvplayer081128/~false~0085_V778UU9IR~vimg2.ws.126.net/image/snapshot/2011/7/I/S/V778UU9IS~.swf[/flash]
近段时间,我国发生多起老旧房屋倒塌事件,那么我想知道对于未达到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的楼房,出现质量问题时,到底应该是谁承担维修、监测责任?我国有没有具体法律约束,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如何认责?就大家平常说知道的,发生这种事后是不是最后都会不了了之,推到土地爷身上啊?本人近期购房,希望大家一块来说说,以后自己买的房子未到使用年限出现问题如何解决啊?
钢结构设计实战教学(初中级班)火热报名中~ 来源:漫谈结构设计 作者:山豆根 “山竹”过后第五天,五公里长的西涌海滩几乎完全被摧毁,岸上多家民宿全部受损,“山竹”造成累计经济损失已达52亿,造成5省1200余间房屋倒塌。 直接原因:1,原来的西涌沙滩大约只有10米宽。“山竹”过后,被海浪硬生生地拓宽为十八九米,像是被推土机一铲而过。另一边,海浪就像一把巨斧,狠狠劈过后,海滩四周的民宿便塌陷
汶川地震,倒塌的大多数学校和民房,而政府部门的大楼很多都完好,请大家从工程的角度来讨论汶川地震房屋倒塌的原因,谈谈建设怎么样的房子 怎样建房子来避免再发生此类悲剧
湖南长沙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长沙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该起事故立案侦查。经查,吴某勇(房主)和设计施工负责人龙某恺、任某生、薛某棕等4人在该起自建房倒塌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各位斑竹,各位网友: 我国现在的许多混凝土建筑物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裂缝情况,虽然国家对次问题作了很多的解决措施,比如南京就发布了关于建筑质量通病的防治,但是虽然建筑按照正常程序在施工,可是对于裂缝问题仍然很难解决,不知道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什么建议。 希望大家能踊跃讨论,对错没有关系,关键是说出你的观点。 从本月开始,我将每个月在本板块发布一个讨论板,希望大家能支持论坛发展。对观点比较新颖的朋友,我将以高分奖励。
【新闻】2016年10月10日凌晨3时25分,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中央涂村中央街159号4间6层农民自建房出现突发倒塌事故。截至今天(10月11日)凌晨1时12分,现场搜救工作基本结束,共搜救出28人,其中确认死亡22人。
工地上见的实例:某底框结构,临街处两边悬挑,挑梁外砌筑180厚承重墙,挑梁大小为250*500,一层柱子大小为350*350,一层框架,2-5层为砖混,现在这个房子盖好了,没出现什么问题,请问专家:这个房子在设计中严重违反了设计规范,怎么不倒塌呢?
根据抗规表7.1.6的注:1.局部尺寸不足时应采取局部加强措施弥补. 请问我加构造柱后,表中相应的限值能降多少?我做的工程中(7度区),加构造柱后,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0.8m.承重墙外墙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0.8m.请问合理吗?
小弟前些天买了个电热水器,听到很多电死人的事故,所以很关注安全问题。后来查资料得知此类设备都必须可靠接地才能保证安全。而根据我的调查,我家楼房是没有地线的。我家的楼房是90年以后盖的,查资料国家规定86年后的必须3相5线制,而我家却还是3相4线制,同时得知同事很多90年以后的房子也都是3相4线(现在的已经是3相5线了)。虽然平时设备不漏电就没什么问题,但一但漏电就是性命有关的事情,居然可以这么不负责人。而且似乎和我同样情况的家庭不在少数,请问遇到这样的情况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我希望能解决安全问题,毕竟谁也不希望在这样的条件下使用。是否可以追究房地产开发商的责任呢?如果可以该怎么办?希望大家勇于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