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是对新改版整合防火规范(2014)的讲稿PPT文本,文中对规范的部分条文进行解读及疑难问题分析,脉络较清晰,内容较充实。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本规范是针对此类建筑在现行防火设计规范中所采取的措施针对性不足,有关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现代消防设施等方面不同于一般民用建筑的独特性而编制的。 本规范共7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大型商业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一般规定、防火与防烟分区、安全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 号)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6-
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
建筑规范防火强制规定解释,并配以图文。消防车道布置,转弯半径、封闭庭院防火、汽车库、汽车疏散、防火分区的设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强条,关于防火规范强条摘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强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强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强条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总则 1.0.1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6旧规范,但其中对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石油气储罐的消防水量有更具体的说明,仍可作为参考。
基于对中国与美国防火规范 (火力发电厂建筑部分) 主要强制性要求的研究分析 ,提出了对中国防火规范 和美国防火规范适用性的框架性认识 ,并就执行过程中可能或已经出现的难点问题提出相应的策略 , 以期帮助设计人员在实际工程 (尤其是涉外工程)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结合我省商业建筑发展状况,制定本规范。 1.0.2 各类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
答疑:《建规》3.5.2条;《建规》中3.3.13条;《建规》中表5.3.13注了同《高规》6.1.6有矛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7条;术语中第2.0.19条和第2.0.20讲及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已经于2013年9月发布,并从2014年5月开始正式实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已经于2014年8月发布,并从2015年5月开始实施。两本规范对建筑设计行业非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文)和《关于调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项目计划的函》(建标[2009]94号)。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和公安消防部门等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规》编制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要求,按《规范》的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供有关人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