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落实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要求,依据地震局修编的灾区地震动参数的第1号修改单,相应变更了灾区的设防烈度,并拟增加部分条文的修订,合计改动28~29条,其内容统计如下: 1. 灾区设防烈度变更,涉及四川、陕西、甘肃,共
本次修订后共有14章12个附录。除了保持2008年局部修订的规定外,主要修订内容是:补充了关于7度(0.15g)和8度(0.30g)设防的抗震措施规定,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调整了设计地震分组;改进了土壤液化判别公式;调整了地震影响系数
本附录仅提供我国抗震设防区各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的中心地区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时所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 注:本附录一般把“设计地震第一、二、三组”简称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 A.
抗震规范是结构设计所用规范里面出场频率最高的一本,基于此,小编再重新解读一下2010版抗震规范,新规范的要点以及旧规范的区别,希望能给广大网友带来帮助。
本次局部修订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进行局部修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新版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平面布局 第三章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第四章 行政和生活服务用房 第五章 层数、净高和建筑构造 第六章 交通与疏散 第七章 室内环境
第 3.1.1 条 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确定各类用房。一般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