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料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资料内清晰,可供参考,欢迎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10月19日发布的第2号令,是最新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文件。
工程的提前移交:根据工程管理部确定的计划,部分单位工程需延期竣工的(如天然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等,依据工程管理部确定的进度计划而定),工程项目可在竣工验收后先期移交物业公司,移交程序同前
为规范区域工程竣工验收流程,保证工程质量与品质,降低后期维护成本,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区域内所有独资项目及工程由**主导的合资合作项目。
管沟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沟槽及回填合格记录;防腐绝缘合格记录;焊接外观检查记录和无损探伤检查记录;管道吹扫合格记录;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记录
检查工程执行情况。有无计划外工程,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范围、提高建设标准等问题;因特殊情况,调整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及投资的,是否经过原设计审批部门同意;建设项目的辅助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劳动安全卫生
项目公司上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应附项目核准或审批文件,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工程质量认证报告书,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档案等专项验收相关材料
智能化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分为竣工自检和正式验收两个步骤进行。其过程为: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后,进行竣工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发出交工通知
本资料为建设部令2009年第2号:房屋建筑工程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资料内清晰,可供参考,欢迎下载。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人防工程(除中直机关、国家机关和驻京部队所属工程外)的质量监督、竣工认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均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00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根据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
竣工验收工作是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项目由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的一个标志,是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的重要一环
铁道部或国家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先期对现场验收情况进行检查,抽检工点,向验收委员会提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并参加工程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简介】本资料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PDF格式,共5页。工程开工初期就要为工程竣工结算作准备,资料应有专人负责,项目相关人员应不断地熟悉施工合同、商务标和施工图,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签证提供可靠依据。
【简介】 本资料为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PDF格式,共66页 1.概述 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 3.对外专用公路工程验收内容及工期 4.业主、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 5.对外专用公路工程的施工 6.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7.安全文明
本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